中介费怎么说

中介费怎么说

文/沈 琴 邬倩倩

如今,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大部分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交易。日前,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区内中介机构普遍按“买方1.6%、卖方1%”的收费标准在店内公示,但实际收取的费用多家机构均表示有商量余地。那么,二手房买卖的中介费收费标准到底如何?政府部门是否有指导价?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中介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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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

采访对象

在大碶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陈女士,目前住在一套68平方米的老房子里。“想卖掉这套小的,再买一套10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为此,陈女士电话咨询了三四家中介机构,得到的答复是:卖方应支付实际成交价1%的中介服务费,买方应支付实际成交价1.6%的中介服务费。

“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都需要收取中介费,我个人有点接受不了。”陈女士无奈地说原由网。虽然中介业务员告诉她,等房子看好了中介费还可以协商,但陈女士觉得自己作为房东还要被收取中介费,这“不太合理”。

记者从区住建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区二手房共成交6300套,与去年同期的4130套相比,成交量增加了三分之一//www.58yuanyou.com。目前,我区二手房中介门店200多家,现有备案注册的二手房中介机构27家,比去年底增加了4家。在成交量增长的同时,价格上涨的幅度也较为明显,呈现出量价齐升的态势。

二手房交易态势虽好,但与陈女士一样,不少市民对二手房交易的中介费颇有微词。“之前看房的时候,关于手续费,中介业务员跟我说得好好的。哪知道,房子定下来要签合同的时候,他们居然提出手续费要涨价6000元,实在过分。”说起房产中介费,2013年购置了一套二手房的孙小姐忍不住向记者倒苦水。她表示,中介费虽不多,但中介公司临时抬价的行为着实令购房者气愤。

也有市民表示,如果房子满意,收取合理的中介费也是应该的。家住耀华家园的胡先生于2014年年初购入了一套二手房,作为买方,他表示中介也不容易:“陪我看房子看了好几个月,不管白天晚上,工作日还是周末,挺辛苦的。如果房子比较满意,中介费倒也不用太在乎。”胡先生说,与中介议价完,双方谈//www.58yuanyou.com妥后象征性地付了千把块钱就把房子买到手了。

“‘中介不就提供了一个信息,陪着看了几次房子,就要收那么高的中介费。’很多客户都有这样的想法,觉得收费不合理。”一家房产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若要成交一套房子,陪客户看十几二十套房是常有的事,而且都是免费的,只有成交了才付费。无论严寒酷暑,客户一个电话就要陪着去看房,“挣的都是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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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以卖房的名义,联系了众星不动产、百居易不动产等多家房产中介,这些中介机构无一例外报出的中介服务费是“买方承担1.6%,卖www.58yuanyou.com方承担1%”,并告诉记者,这一收费标准是公司规定的。当记者表示收费过高时,一家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随即透露:“中介费可以双方协商,能全额收取的情况其实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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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处

记者从区房管处了解到,目前,我区二手房交易中介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委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服务要求和市场供求状况因素协商确定,并在服务合同、协议中明确。中介机构的具体收费条款,需要在门店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早几年,北仑的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一般成交价在1%左右,而且只需要买房者承担。”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4]194号)规定,从2014年9月15日起,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该工作人员表示,实行市场调节价后,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从单向收费调整为双向收费。“当前,多家中介机构普遍按‘买方1.6%、卖方1%’的收费标准在店内公示,但实际收取的费用多数中介机构都有商量余地。”

一家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透露,为做成一单生意,机构会适当地对双方的中介费打些折扣,但折扣也都有“底线”,近年来,“中介费用提高”已经是中介市场上的共识。

有业内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中介费被市场化后,很有可能产生“跳单”现象。一家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的房源同时挂在多家中介,客户看好房子后,服务最多、跑腿最多的中介公司未必能做成生意,反而中介费最便宜的那家最后能接到单子。

在“提前支付中介费”的问题上,很多市民也表示担心,中介收钱后,服务会相应打折扣。那么,什么时候支付中介费最为合适呢?对此,记者咨询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表示,不少中介公司都会要求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中介服务费,但也有客户提出不放心。这时,可与中介公司协商,先缴纳一部分,待过户之日再支付另外一部分。

与此同时他也提醒,买卖双方在支付房屋中介费时应注意不要将钱款直接交给中介公司业务人员,应通过银行转账到中介公司指定公司账户上,同时可要求中介公司开具正规发票,一旦日后维权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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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二手房市场的火热,区内中介机构迅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二手房交易双方与房产中介因中介费导致的纠纷案例也有所增加。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市民通过房产中介买卖二手房时曾遇到糟心事。

顾女士

采访对象

去年10月,顾女士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学区房,买卖双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顾女士才发现这套房子根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此前中介已经收取了这项费用。之后,顾女士要求中介退还多收费用,中介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退费。“中介态度非常强硬,就是不肯退钱。最后这事儿不了了之,就当买个教训自认倒霉吧。”顾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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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活中,像顾女士一样遭遇无良房产中介的情况远不止这些:有的中介机构故意隐瞒房屋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当购房人过户的时候才发现这个费用,只能自己承担;还有的中介机构隐瞒房屋的抵押(未去交易、登记部门办理抵押交易登记)或者出租信息,在购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房产过户后,使购房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针对上述案例,宁波房洽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工作人员李亚平介绍,一般情况下,中介会将获利部分的费用分为中介服务费、贷款服务费、评估费等项目,而二手房过户除必须缴纳的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外,有的还涉及土地出让金,这些费用都是有严格规定的,规范的中介机构是不会在这部分中获取利润的。“如果购房者有顾虑的话,尽量在房屋交易前对比多家中介,并向贷款银行机构咨询,另外,在向中介缴纳服务费时,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将费用明细逐项列出,以免将来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李亚平说。

对此,区房管处负责人表示,二手房交易比较复杂,涉及方方面面,市民应选择通过正规的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来进行房产交易。“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待进一步规范,房屋所有人和购房者在合同上签字必须谨慎,以防房产中介设下圈套。”他提醒,购房者需注意在购房签订合同前要约见产权人或有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一定要在卖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签订购房合同,避免阴阳合同,并且要对房屋权属情况进行查实,了解权属是否清晰,有无共有、抵押等情况。

中介费怎么说

本文刊于《北仑新区时刊》2017年9月14日5版

编辑原由网 | 徐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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