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读小说

作者&a//www.58yuanyou.commp;主播:F小姐

最近读完的一本书是美籍越南裔作家阮越清(Viet Thanh Nguyen)的长篇处女作 The Sympathizer,中文可以翻译成《同情者》。

小说在 2015 年问世,到目前为止已经斩获六个重要奖项,其中最有含金量的包括普利策年度小说奖、爱伦坡最佳新人奖、还有卡耐基文学奖最佳虚构作品。对于一个文学界的新面孔来说,这样的成绩着实是一鸣惊人。所以当然也勾起了许多读者的好奇,这本小说于是也登上了纽约时报的年度畅销榜,可以说是一部「又叫好又叫座」的作品了。

我读这本小说开头部分的时候正好在旅行,住在青年旅舍,碰到非常投缘的室友。有一天晚上大家聊到各自的阅读趣味,我说我最近在啃一本英文小说,对面下铺的妹子就让我讲剧情给她听。

为什么读小说

小说美版封面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活得非常边缘的人,他的父亲是一个法国神父,母亲是一个越南女佣,他不止是个东西方的混血儿,还是个私生子,所以从出生开始就是世人眼中的「雜种」。1975 年,越共游击队(也就是北越军)占领南越首都西贡,美军大撤退,主人公就跟着他的南越「长官」逃难到了美国。明面上,他是一个沦为难民流落异国的南越军人,而私底下,他其实一直都是个北越间谍。这样的身份一旦暴露,就是不可饶恕的背叛,所以他的生活每一天都如履薄冰惊心动魄。

这个从头到尾都无名无姓的主人公可能是我读过的小说里最孤独的一个角色吧,虽然他看上去既属于这边又属于那边,但实际上,哪边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小说讲的主要就是他到美国之后的经历和遭遇。

我正跟对面下铺的妹子聊着这个人物,我的上铺大姐姐突然插了一句:哎,你们两个为什么会关心这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人会经历的事情呢?

上铺大姐姐这样问啊,我觉得有一个潜台词。就是说,你们这辈子都不会碰上小说主人公所经历的事情的,你们身边的人应该也不会,所以为什么要花这个时间去读一本跟你们的生活完全扯不上关系的小说呢?

文学其实就是想让你迷路

其实这个问题让我联想到了整个时代在当下的焦虑。

人们更愿意去读教科书、读工具书,尤其是那种在封面和封底上就已经向你许诺好了的:读完本书,你将获得巴拉巴拉。把注意力投资在这些书上面被普遍认为是更划算的选择,因为它们的目标相对明确,会指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某个问题,keXzYjEz然后围绕这个问题为读者提供解决方案。所以这类书瞄准的是人类对捷径的渴望,这就好比很多人在大学时代疯狂逃课,只有划重点的那节课才会去听。

但是文学和这种工具书刚好是反着的,它根本就不划重点。虽然出版社可能会在营销的过程中强行画一些重点,就像我在最开头说的那样,列一列它获过的奖啊,介绍一下它已经上了畅销榜啊。前者是正面激励,意思是「看了这本书你又有了给自原由网己长脸的谈资」;后者是反面激将,意思是「那么多人都在看你再不看就落伍啦」。但这种营销重点和内容本身是一点关系也没有的。

文学不提供捷径,文学其实就是想让你迷路。每部作品都是一个迷宫,每个读者都可以找到不一样的出路,所以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嘛。和其他文学体裁相比,我觉得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是难度系数最高的一种迷宫。如果非要说它可以许诺什么,那就是它可以许诺你一场孤身一人的探险。实际上这和生活的本质是一样的。

电影《一代宗师》里有一句台词我觉得很经典:「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所以我今天想借用这三个角度,来认真地回答一下上铺大姐姐的那个问题:我们为什么会关心这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人会经历的事情?

或者换个更精简的问法:我们为什么要读小说?

见自己:生死之谜

三个角度里面,相对来说最实用的,就是「见自己」。而这件事情也分为两层,一层是已知的自己,一层是未知的自己。

遇见已知的自己,讲的是小说所提供的代入感。恰如一部叫《历史系男生》的话剧里的一段台词:阅读最美妙的时刻,就是当你读到某种你以为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到的思想、感受、思维方式,发现与作者产生了共鸣,而你跟他从未谋面,他说不定都已经去世很多年了,但这感觉就像是书中伸出了一只手,和你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代入感」其实更多地发生在情感层面,而不是发生在经历层面。也就是说,我们不一定要和小说中的角色有一模一样的遭遇,却仍然可能体会到极为相似的感受,并且借这样的机会,整理归纳自身。

而遇见未知的自己,其实是阅读小说更有价值的一个层面。

人的性格都是经验锻造的。经验越丰富,性格越独特。我相信人类是本能地想要逃离平庸的。而如果我们和世界上 99% 的人每天过一样的生活,思考一样的吃喝拉撒睡的问题,我们就会和 99% 的人没有任何差别。要打破这一种惯性的轨迹,就需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增加一些算得上是「异常值」的经验,去做一些以前从来没做过的事情。

阅读小说,就是这样一种模拟经验。它像是一个培养皿,把你逼到各种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让你体会到生命的苦涩和挣扎。我们的性格,往往就是在这些左右为难的瞬间里悄悄成长。

《同情者》这部作品,被誉为战争小说的新经典,是间谍、讽刺和历史小说的巧妙融合。说真的,我此前从来没接触过这些领域和题材的小说。而我也是读完了之后查资料才知道,阮越清写这本小说写了十七年,然后又花了三年时间才完成出版,所以这是部「二十年磨一剑」的作品,字里行间的确能感受到一种厚重。

为什么读小说

小说作者阮越清

于是我也跟着剧情发展不得不去思考很多很深沉的命题,其中一个就是生死。

我觉得阮越清在小说里专门设置了一个角色来集中探讨这个命题,他的名字叫做 Bon,是主人公从小玩到大的把兄弟,同时也是一个南越的军人。在小说刚开始,他们跟着美军乘着直升机从西贡撤退的时候,Bon 的妻子和他唯一的、年幼的儿子被流弹击中,死在了他的怀里。

这真的是一个被命运所抛弃的男人,他同时被剥夺了生活中的所有身份。随着妻子儿子的离世,他不再是丈夫,不再是父亲。他所效忠的南越政权被打败了,也就是说,他所认可的「祖国」已经沦陷了,他不再是个臣民。他曾经并肩作战的弟兄们,很多已经战死,要么是被北越军所俘虏,扔进大牢、备受折磨,而他却跟着美军安全撤退,好胳膊好腿地独活着,他觉得自己也不再是个合格的军人。

伴随着身份被剥夺,随之而来就是意义的丧失,这种状态就跟行尸走肉差不多了。所以,当将军终于提出一个激进而冒险的「复国计划」时,Bon 毫不犹豫就提出要成为一名敢死队员。

主人公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把兄弟送命,就去劝阻说:这根本就是一个自殺任务啊!

Bon 不动声色地回答说:活着也是一场自殺任务啊。

主人公说:你疯了吧!

Bon 说:明明找不到活着的意义,还非要活着,那才是疯了。

主人公朝 Bon 吼:你这不是白白地去死吗?!

然后 Bon 就吼了回来:我为了什么去死?!我想死,是因为活在如今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一件事值得我为之而死!如果有一件事值得你去死,那你就找到了一个活下来的理由。("What am I dying for? I'm dying because this world I'm living in isn't worth dying for! If something is worth dying for, then you've got a reason to live.”)

这是我整本小说里最喜欢的一段。非常富有哲思,让我想到了一句很多年前我读到过、但是却似懂非懂的论断。那是法国哲学家加缪说的: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殺。

生与死的拷问,是和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通过这本小说,有这样一个机会去思考,去设想自己愿意怎样活着、怎样死去,是会选择苟活还是选择牺牲,我相信这些对所有读者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见自己」。

即使现在给不出来一个答案,经由小说引入的拷问也会在我们的生活里默默蛰伏。或许直到某一天,就会应了作家王尔德的那句话:正是你自主选择的书,决定了你无从选择时的人生。(“It is what you read when you don’t have to that determines what you will be when you can’t help it.” )

见天地:东西之争

接下来说说三个角度里的第二种:见天地。对于《同情者》这部作品来说,「见天地」尤其体现在去理解小说最想要处理的时代命题。

往小了说,这是一个关于越南的故事。

其实主人公的人设本身已经包含了很多隐喻。他是法国神父和越南女佣的私生子,指向的是法国在越南殖民的历史;主人公后来成为了南越军人和北越间谍,代表着越南的分裂和南北两越的形成;而主人公曾接受美国的资助得以赴美留学,南越战败时也和美军一起从西贡撤退,暗示的是美国对越南问题的介入、对南越政府的扶持、以及越战的扩大化和结束。碰巧,这还是一个无名无姓的主人公。或//www.58yuanyou.com许作者想暗示的是:他代表了每一个从那个年代过来的越南人。而小说的剧情主要都在美国开展,书写的是越南难民在新大陆的共同记忆。

在美国,越战是一个被恒常讨论的里程碑式历史事件,更有无数的文艺作品(尤其是好莱坞大片儿)去抢夺、去定义、甚至是去扭曲大众对于这段历史的认知和记忆。作者阮越清在接受采访时毫原由网不客气地说,「美国只关心自己的感受。…美国人也是这样,他们的记忆通过某种方式,把越战当成了一场美国的战争。」

讽刺的是,美国明明是 1975 年的战败方,却抢到了书写历史的主动权。在越战中,有超过五万八千名美军丧生,确实令人心痛,但很少有人知道,美国的介入导致南北越加起来死了三百多万人,战时以及战后还死了三百万老挝人和柬埔寨人。美国利用自己强大的文化产业,塑造了银幕上即使惨败也仍然是明星的美国大兵,同时也成功将越南边缘化。这些叙事是越南裔的阮越清所无法认同的。

为什么读小说

阮越清在访谈中笑谈这本小说是他对越战电影《现代启示录》(Apocalypse Now)导演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的复仇,也是他对好莱坞的复仇

阮越清希望通过这本小说来提供一个新的审视越战的角度。他在采访中说,「许多越南裔的美国艺术家和作家都在做类似的事,让美国人明白,越南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场战争。」这个国家有她的历史、有她的骄傲,而她的国民拒绝当美国大片里的人肉布景板。

往大了说,这是一个关于冷战的故事。

二战结束后,世界划分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集团和以苏联为首的东方集团,开始了长达半世纪的全球冷战,越南战争仅仅是意识形态争夺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场局部热战。

在主人公的人设中,无处不体现着东西方的矛盾与冲撞。来自西方的父亲,来自东方的母亲,从血统就注定了他这一生的挣扎。即使后来流落在西方国家生活,仍然在为东方阵营从事地下活动,他自称是个有着双重心智的男人。书中有一句主人公独白是这么说的:一个雜种的唯一解药,就是要选定一个立场。(The only cure for being a bastard is to take a side.) 但从全书来看,主人公宁愿当一辈子的雜种,也不愿意站队。

而这就要说到小说的语言风格了。我上一次读到某本充满着刻薄话的小说还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然而和阮越清的刻薄比起来,毛姆简直是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了。最开始的几章写美军从西贡撤退,满满的全是仓皇和狼狈。而当主人公抵达美国之后,他的所见所闻里句句都在揭穿西方的愚蠢和荒谬。而我,作为一个东方读者,又曾经在西方接受教育,在读这本小说的过程中无数次被阮越清的刻薄所逗笑。

在某一章里,主人公遭遇了一个非常典型的美国人——无知且自大,认为世界上的所有国家都需要向美利坚这座灯塔看齐。一谈到「神秘的东方」,这种人就会习惯性地表现出一种怜悯、一种居高临下的慈悲,认为那是需要被美利坚这个世界警察拯救的地方。作者像是创作滑稽剧一样,通过塑造这类角色来对西方的自以为是进行啪啪打脸。

但作者的这份刻薄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小说进行到后半段,主人公回到了由北越统一的越南。虽然他多年以来一直在为北越做间谍工作,但因为他与西方联系过分紧密,越共判定他已经「受到西方文化的污染」,于是把他扔进了大牢,需要接受思想改造。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他被不断地要求写检讨,被不断要求坦白,最后还要接受没日没夜的审讯。而那些审讯的过程,充斥着一幕幕的无中生有和强词夺理,简直就是精神折磨,读来又屈辱又荒谬。

于是主人公有这样一段直指人心的感叹:「我终于明白了,我们的革命是如何从政治变革的前锋变成维护强权的后卫的。法国佬和美国佬不是也干过同样的事吗?曾经的那些革命主义者,摇身一变,成了帝国主义者。占领了我们这座努力抗争的小岛并实施殖民,以拯救我们之名剥夺我们的自由。我们的革命比他们的耗时都要长,也比他们的更血腥,但我们把浪费的时间都追回来了——要说到学习法国佬和美国佬最坏的坏习惯,我们马上就证明了我们相当在行。我们,同样的,也可以强奸伟大理想。在以自由和平等之名解放我们自己之后,我们马上就会从被我们打败的兄弟那里夺走这两件事。除了一个没有面孔的男人,就只有一个有双重心智的男人能听得懂这个笑话了,一场为自由和平等而战的革命,竟然能把这两件事变成世界上最虚无的东西。」

我相信,这本小说想让我们见的,就是这样一番天地——那个年代所谓的「势不两立」的东方和西方,在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没有一个阵营能许诺给你真正的自由和平等。

因为自由和平等高于一切,绝不是通过别人的施舍得来。

见众生:普世之问

最后一个视角是「见众生」,我愿意把它解释为,以更超脱的态度去理解每个人的选择。因为见过了自己,见过了天地,或多或少会有些哲学层面的关怀和悲悯。无论是对小说中的人物,或者是从书堆里抬起头来看现实生活中的人,想必会因此多出一份共情的能力。

光看《同情者》这一本小说的话,里面的人物塑造都是很考究的,大多数角色都非常饱满,会是一场令人感慨的众生相。而最耐人寻味的是其中三个角色人生轨迹的对比。

上文已经提到了主人公的一个把兄弟 Bon,而他还有另一个把兄弟叫做 Man,他们三个人少年时代拜了把子,自比大仲马笔下的三剑客,是发过誓愿意为彼此而死的那种兄弟。多年以后,Bon 是南越的军人,Man 是北越的军人,而主人公,明着帮南越、暗着帮北越,几乎可以说三兄弟两两都成了敵人。曾经亲密无间的三个人是怎样被命运推到截然不同的道路上去的?当他们最终又狭路相逢的时候,他们是忠于这份兄弟情、还是忠于自己的职责和理想呢?

再说下去恐怕就要把小说给剧透光了,还是就此打住,多留一个悬念吧。据我所知,这本小说的中文版权已经被上海译文出版社购买了,听说今年年底会和中文读者见面,我个人还是很期待的。

回到上铺大姐姐的那个问题,我们为什么会关心这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人会经历的事情?

如果用「见众生」的角度去回答,我会说,其实这样问不对。因为即使是再独特的个体,也不可避免地会体验人类从古到今一直在反复练习的相似的情感,会向往那些我们无论东西都在寻寻觅觅的普世价值。更公平的是,我们终究都逃不过生,也逃不过死。

我猜,一个真正见过众生的人,终究会像《同情者》里的主人公那样,发展出一套双重心智。在他眼中,我们每一个人类个体生命的起承转合,是同等的弥足珍贵,也是同等的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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