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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祖迪 摄

长城网秦皇岛3月13日讯(记者 祖迪)3月13日上午,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秦皇岛市委外宣局副局长鄢玲主持,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领导赵春利、秦皇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庞世斌作新闻发布,并设答记者提问环节,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外宣局副局长鄢玲:

大家上午好!“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在这春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即将迎来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为提升全社会的维权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天,在这里,我们举行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发布嘉宾有: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领导赵春利、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庞世斌。下面发布会正式开始,有请赵春利副调研员就今年315活动年主题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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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春利作新闻发布。祖迪 摄

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春利:

今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年主题是“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这个主题具有以下三层涵义:

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全市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二是加强对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和相关法规标准的研究,着力解决理念误点、制度盲点、消费痛点,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三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城市和农村消费市场、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四是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在消费热点领域开展体验式调查,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净化城镇集贸市场环境,让品质消费惠及广大消费者;五是结合当前的消费热点,选取面向消费升级的绿色化、智能化、中高端化等新型前沿产品开展比较试验,为品质消费提供选择;六是扩展维权渠道,通过搭建智慧315维权平台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推进投诉和解平台建设,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

下面有请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庞世斌就2017年全市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2017年全市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和十大消费警示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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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庞世斌作新闻发布。祖迪 摄

秦皇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庞世斌:

2017年秦皇岛市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木质门变成铝合金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7年2月,消费者在海港区某家居商场购买了一个木质推拉门,当时商家介绍该款推拉门的材质是铝包木的,但摆放的样品是铝合金的,消费者没有多想就付了全款9500元。可当推拉门送到家的时候,消费者发现不是自己想要的铝包木的,而是铝合金的,消费者要求商家给调换一个铝包木的,但商家却拿样品说话,不同意调换,也不给退货,只同意给整改。消费者不认可商家的做法,随后向市消协投诉,要求调换一个铝包木的推拉门。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第十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等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由商家退还消费者全款9500元,并将已安装好的四扇推拉门无偿赠送给消费者。

案例二:烫发致伤起纷争,商家疏忽担全责

2017年4月3日,北戴河区消协接到消费者魏女士投诉,反映在某美发店烫发时,因烫发师工作疏忽,不小心把加热的烫发棒碰到了魏女士的头皮上,致使头发脱落和头部烫伤,魏女士几次找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可经营者只同意免除450元的烫发费。消费者认为就算头部烫伤愈合也可能造成头发今后不再长出或以后可能造成血液病,要求经营者赔偿30000元,遭到经营者拒绝。

处理结果:北戴河区消协通过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并就赔偿问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第四十八条第九款“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经调解,经营者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共计25000元。

案例三:乳胶漆一碰就掉沫,举证倒置获赔偿

2017年4月26日,市消协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4月初在北戴河某装饰材料店购买了2桶“力邦”牌乳胶漆,用于自家房屋装修。4月下旬发现刷到墙上的乳胶漆用手一碰就掉白色粉沫,认为乳胶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经营者赔偿乳胶漆、人工费共3000元。经营者认为是消费者在粉刷过程中没按程序粉刷,不承认乳胶漆有质量问题,拒绝赔偿。王先生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无果,故投诉到市消协。

处理结果:经过消协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取证,认定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等法律规定,经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乳胶漆、人工费共3000元。

案例四:挂件掉落伤房客,赔偿损失理当然

2017年5月6日,北戴河区消协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5月5日晚在北戴河某酒店入住时,凌晨6点该酒店床头上方的装饰挂件突然掉落,砸伤王先生头部,并受到惊吓,被送医院就医。事后,王先生多次找到该酒店协商,要求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共7000元,经营者只同意承担2000元医药费,双方协商未果,要求消协为其主持公道。

处理结果:北戴河区消协迅速介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第四十八条第九款“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经调解,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

案例五:告知也要保质量,材质瑕疵应担责

2017年6月下旬,昌黎县消费者马先生从某建材城花费6045元购买了31张生态板,用来打制衣柜和床板。在购买时,经销商介绍该生态板是当年的新木,质量绝无问题。可当木匠将衣柜和床板做好后,马先生发现有的生态板的内芯存在虫洞和烂木屑的情况。马先生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经销商以生态板外包装上明示“如有质量问题请勿使用”为由拒绝赔偿。7月2日,马先生向县消协投诉。

处理结果:昌黎县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调查了解情况,虽然生态板上标示“如有质量问题请勿使用”,但消费者在不借助专业人士专业设备检测的情况下没有能力甄别商品的质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的规定,经调解,经销商为消费者赔偿1500元。

案例六:商家承诺不兑现,依法调解终维权

2017年5月2日,抚宁区三里杨村三位老人来到区消协投诉,反映于2016年8月每人在某营养豆浆服务中心交了499元会员费,交费时经营者承诺购买其店内的保健食品有诸多优惠,如不购买保健品,会员费随时可以退还。三位老人办了会员以后,未购买任何保健品,2017年4月下旬,三位老人商议后决定找经营者退回会员费,没想到经营者百般推脱,不愿给退费,千方百计地想让老人们继续消费。于是三位老人原由网找到消协,请帮助解决。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抚宁区消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和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wZQBY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经调解,由经营者退还三位老人会员费共计1497元。

案例七:路程遥远投诉难,上门退款人心暖

2017年9月,69岁的茶棚乡后石河村村民李德一老人来到区消协投诉,称其在抚宁区街里一家五金店花费32元购买了两个LED节能灯,使用没多长时间就坏了,认为该节能灯质量不过关,2次进城找到该店要求退换,经营者不予理睬,于是来到区消协投诉。由于老人到消协时天色已晚,还要骑自行车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家,消协工作人员就让老人先回家了。

处理结果: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经营者同意退回消费者购买节能灯款32元。抚宁区消协考虑到老人年岁已高,且来回有60多里路程,他们来到后石河村,逐户打听终将退款送到老人手中,老人感激万分。

案例八:新车一天就“趴窝”消协帮忙换新车

2017年7月,市消协接到消费者包女士的投诉,反映其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一辆,价格35.5万元。第二天,包女士在上车牌时,突然发现该车无法启动,立即通知经售商,双方用了一天时间查找故障原因,仍未找出问题所在,包女士怀疑该车有严重质量问题,便提出退车,经销商不同意,故投诉到市消协。

处理结果:接诉后,市消协立即展开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并积极联系汽车厂家,最终确认该车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之相关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由经销商为包女士换同品牌同款汽车一辆,并赠送保养一次。

案例九:理疗仪性能引争议,消协介入退货款

2017年3月14日,消费者谢女士在海港区某药店花1.68万元购买了一台理疗仪,在使用期间不但没有效果,反而病情加重,便找到药店要求退货。药店认为该理疗仪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双方发生争执,消费者无奈之下投诉到消协。

处理结果:消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的相关规定,对买卖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最终药店同意为消费者退货。

案例十:预付卡消费遇难题,卡中余额“我做主”

2016年1月初,消费者郑女士等一行5人在某汗蒸馆办理了会员卡,商家承诺预付1000元可消费50次。2017年1月11日,当郑女士到该汗蒸馆消费时,被告知该卡为年卡,已过有效期,不能消费,商家还以汗蒸馆经营人变更为由,拒绝她们继续消费。郑女士觉得不合理,要求退还卡中余额遭拒。次日,郑女士投诉到海港区消协。

调解结果:经海港区消协调查核实,确认该汗蒸馆馆已转让,郑女士一行5人的会员卡是在前任经营者手中办理。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办理的会员卡,未消费的卡中余额应该属消费者所有,消费者有权处置或者继续消费。经过依法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转让后的经营者继续为郑女士等5人提供服务,将该卡的消费时间延长至2017年7月20日。

2017年秦皇岛市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

2017年,全市各级消协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牢记“消费者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进消费维权各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共接待消费者来访、电话咨询16000多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6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4多万元。

热点一 服装鞋帽投诉热度不减

在日用百货投诉中,服装鞋帽投诉占据了大部份额,主要问题是商品质量不过硬,促销不规范,履行“三包”义务不到位,如鞋类等商品皮面起泡开裂、脱胶、脱线、面料褪色等;衣服出现抽丝、褪色、起球、缩水等现象;在促销活动中夸大宣传、误导消费、口头承诺不兑现等;售后服务不完善,服务态度差,部分经营者对退换货的消费者态度冷淡,对质量问题拒绝退换货、拖延修理等。

热点二 网购商品质量良莠不齐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购物等导致纠纷问题突出,致使消费者上当受骗,经济受损。主要表现为:商家提供的商品质量良莠不齐,虚假宣传夸大商品性能和品质,误导消费者。交付的商品与消费者实际订购的商品质量或数量不相符,甚至涉嫌假冒伪劣,约定不满意退换货的承诺不兑现,相互拖延推诿,售后服务难以保障。

微信购物作为网络购物的一种特殊形式,虽然方便快捷,但交易风险大。由于“微商”无实名认证和信用担保,当消费者发现微购的商品有问题时,往往会因难以找到商家,导致维权难。由于以上大多是远程购物,出现纠纷后,难以找到经销商交涉和处理的难度较大。

热点三 “万能”保健品充满欺骗诱惑

保健品虚假宣传投诉纠纷主要集中在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问题上,主要表现为:老年消费者是保健品虚假宣传的主要受害者。由于老年人社会信息源摄入较少,维权意识较弱,对保健品的概念、功效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判断,及对医疗知识的缺乏,商家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长寿的心理,诱使老年人高价购买产品;商家采取多样手段推销保健品,往往以“赠药”、“免费抽奖试用”、“免费体检”、“专家讲座”、“赠送礼品”、“公益项目”“亲情互动”“喊爹叫妈”等手段,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商家随意夸大保健品功效,有的甚至将保健食品宣称其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效,诱使老年人以高价购买,使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延误了治疗时机,给老年人造成了精神伤害和财力上的巨大损失。

热点四 交通工具消费烦恼多

汽车投诉问题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问题、售后维修不到位、多次送修仍不能排除故障,4S店配件只换不修,过度保养;签订合同不履约,合同不规范,对车辆交付时间、配置标准等售后服务条款含糊不清;存在强制搭售保险、购买内饰品等现象。售后服务良莠不齐,一旦汽车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很好地履行“三包”义务,把大问题说成小问题,逃避或者减轻自身责任;汽车维修乱收费,配件价格不透明等。另外电动车电池质量难保证。多数表现在电池带电时间短、寿命短等问题;售后服务不完善。表现在商家承诺不兑现,维修时不做维修记录等。

热点五 预付卡投诉拷问商家诚信

预付款消费领域问题频发,诚信缺失,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涉及洗车卡、住宿卡、餐饮卡、美发卡、健身卡、洗浴卡、美容卡等办卡服务方面。经营者在办理了大量会员卡后,将商店、企业转让他人经营,或在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关门停业,消费卡作废,导致消费者难以追要卡里的剩余款;由于商家搬迁,导致消费者去消费的路途远,给消费者造成了诸多不便,消费者要求退卡,经营者却无端扣费用,且态度蛮横;经营者未按约定履行服务,经常出现不按约定时间、不按约定项目提供服务等问题;经营者利用不合理格式条款限制预付卡使用期限,甚至排除消费者退卡权利等,消费者反响非常强烈。

热点六 家用电器消费问题频出

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质量问题突出。有的厂家以精美、个性化的外观设计来抢占市场,忽视了产品内在质量和产品可靠性的把关,造成故障频繁;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在三包有效期出现故障,经营者往往归咎于消费者使用不当,不予免费修理;有的维修商故意不如实填写或少写维修记录,以此逃避“经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需要更换新机”的规定。赠送的商品质量低劣,商家借故推脱三包责任。

热点七电信、互联网服务雾里看花

电信、互联网服务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消费套餐难理解、收费不明确、信号不稳定、维修不及时、擅自开通收费项目、流量计费争议等;宽带业务在办理时,强制捆绑手机、电话业务;网络接入不稳定,运营商单方面停止业务;手机订制的套餐被修改;在运营商营销活动中,消费者未确定开通服务或订制服务强制被开通服务并收取费用;运用“捆绑服务”、“最低消费”等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享有的权利;话费、流量费出现异常;垃圾短信、广告屡禁不止;售后服务滞后,承诺的时间内不解决、不反馈问题等。

热点八餐饮住宿服务存隐患

餐饮、住宿方面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商家未告知消费者相关收费标准和项目,使消费者被消费、额外消费,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餐饮服务存在最低消费,特别是节假日订桌时许多酒店限最低消费,实属霸王条款,违反了《河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商家未对其场所内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做出醒目提醒和保护措施,未尽到保护消费者安全的义务,使消费者安全受到侵害;消费者损坏物品后,商家以数倍或更高的价格要求消费者做出赔偿;通过网络推销名不符实,不能兑现约定的服务等。

热点九 手机里的猫腻年年不断

手机消费纠纷问题表现在:手机质量参差不齐,通话有杂音、断线掉线、闪屏、触屏不好使,按键失灵,电池电量跟宣传不符;个别商家售后服务不好,不明示故障原因乱收费。手机一旦出现问题,商家和售后相互推诿责任,售后不按三包规定履行责任,经常以人为损坏为由,难为消费者,不按规定提供备用机,维修返厂时间过长,超出规定期限。由于我市没有手机检测机构,需到外地进行检测,导致手机鉴定难、检测费用高,浪费时间长,使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失。

热点十 房屋装修何时能远离违约

房屋装修投诉主要表现在:商家不履行合同,没按合同约定日期装修完,存在违约行为;房屋装修合同中承诺的装修内容与实际装修情况不符,导致反复维修或重新付费;使用的装修材料与合同承诺不一致,偷工减料,装修质量缩水;合同中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致使消费者权利受到损害;有些装修工人不具备任何资质就上岗,装修质量无法保证等。

秦皇岛市消协发布十大消费警示】

又是一年“315”,围绕中消协2018年www.58yuanyou.com“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十大消费警示(提示),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家林林总总的市场销售活动,要提高理性消费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一、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切忌盲目消费

每逢消费高峰来临,各商场超市纷纷借“店庆”、“周年庆”等名目,掀起力度空前的大规模促销,“直降”、“满减”、“买赠”、“抽奖”、转让、跳楼、割肉、甩货等让人眼花缭乱、容易冲动。市消费协特别提醒消费者,对商场超市等的促销活动要保持理性心态,消费前要详细询问,切勿贪图便宜,被不实宣传忽悠,要制定好自己的消费计划,提高自身的品质消费和合理消费。

1.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以减少消费纠纷。

2.要根据家庭和个人需求合理消费、理性消费,切忌被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蛊惑,盲目、无计划地消费。

3.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要货比三家再作选择,不要轻信导购员的口头承诺,对于商家的各类打折、送券、秒杀等促销活动,一定要仔细咨询清楚活动细则和用券条件,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参加商家促销活动。

4.在选购贵重商品时,要提前了解该商品的各项性能和三包规定,留足挑选、比较试验。最好当场验货、调试,确认无误后让商家开具发票及相关保修凭证。切忌不经检查、比较就盲目缴纳定金或货款,一定要保留好票证。

二、科学选购商品,避免消费维权“五误区”

误区一:价格乱攀比。相当多的消费者觉得最贵的就是最好的。经营者完全掌握这些消费者的心理,谎称“名牌产地”、“名牌产品”,最大限度提高价格,促成经营者“只求最贵,不求最好”的投机心理。消协提示:购物要货比三家。

误区二:价低折扣就是实惠。一些消费者在经营者大打“清仓”、“狂甩”、“回馈”招牌下,毫不犹豫地大量购物,并以为获得了很大实惠。殊不知经营者的招牌下隐藏着售出商品“不退、不换”杀机,诱人的条件背后是低劣的质量陷阱。消协提示:购物优惠要谨慎。

误区三:盲目求时尚。促销宣传中,消费者常常注意到一些所谓时尚、流行而又生涩的“双模”、“青春果”、“纳米”等新生词语,相当多的消费者对此是一片茫然而又跃跃欲试。消协提示:购物要讲科学。

误区四:手续图简单。大多数消费者认为,有了保修卡售后服务就万无一失了。但有的经营者正是利用这一点欺骗消费者,只给维修,不给退换。“理由”是没有发票。消协提示:消费凭证要索全。

误区五:诉求走极端。有的消费者由于受到侵害而委屈、心中有怨气,即使在未造成严重侵害后果的情况下,往往以普普通通的一瓶饮料、一瓶酒、一件衣服等来索赔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这样的索赔一般不会得到支持。消协提示:维权要依法而行。

三、网络购物要慎重,消费风险需防范

时下网上购物成为一个新的消费时尚,并以其特有的方便、快捷、价格相对便宜等特点,倍受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的青睐。随即,网购也成为了消费投诉热点。为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时须慎重。

1.参与网购促销活动前,可对所//www.58yuanyou.com需物品进行简单列举、筛选,并结合实际需求购买,避免盲目选购,不要冲动消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选择信誉良好的网购平台。多家对比选择,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防范网购中高价低质、低价劣质的陷阱。

3.在签收网购订单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应当拒签,也可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但注意不要急于丢弃或损毁发票等购物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以方便退货。

4.注意身份信息的保护,防止不法网站泄露身份信息等。尽量使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浏览器,应坚持使用支付宝的购物链接,万一出现交易纠纷,也可确保购物安全。

四、健康消费,从餐饮食品安全做起

随着天气转暖,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让广大消费者健康、快乐的消费,市消协特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食品采购要细心。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2.家庭聚餐要当心。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剩余蔬菜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3.外出就餐要留心。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4。网络订餐要小心。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原由网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预付费消费需谨慎,保留证据好维权

预付费消费如今在各个行业领域都比较常见,问题也比较突出,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消费时,需要警惕消费陷阱,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1.理性消费,拒绝诱惑。办卡时,要认真查证商家的经营资质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科学理性选择充值金额,不要被商家的推销让利所诱惑,不能因商家的优惠幅度大就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2.签订合同,责任细化。办卡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之前,要看清合同条款内容,如价格、服务标准、优惠条件、有效期限、使用权限、使用地点等。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遇到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时应及时提出质疑,不要轻率签字。

3.保存证据,及时维权。办卡后,要索取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消费凭证和合同,便于后续发生纠纷后更好地维权。金额大的消费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当发现商家经营情况出现异常时,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六、老年人,请远离保健品消费陷阱

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于是老年人就成了一些不法商家忽悠、欺骗的对象。为保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市消协向老年人特别提示,理性选购保健品,慎防消费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使掉了馅饼,它一定是陷阱。

1.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其具有治疗、预防疾病功能,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2.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不要通过非法传销或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3.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保健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

4.选购保健食品要检查外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在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查询,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七、警惕“微商”购物潜在风险

现如今,“微商”作为新兴创业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也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种种便利,但微信交易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监管制度并不成熟,交易大多要依靠于买卖双方的道德诚信来约束,因此存在较大风险。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通过“微商”购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微信用户一旦销号,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纠纷、食品安全等问题,取证很难,买家权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2.“微商”无监管平台,消费者应当选择到淘宝、京东等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电商购买,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切忌还未收到货就直接付款给对方。

3.应核实“微商”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真实情况,多了解产品原料、产地和外包装等产品信息,多与产品实物或官网上的商标和外观对比,不要轻信“晒出”购物小票和物流单图片,价格过低的商品要谨慎购买。

4.尽量不要购置大件物品、不要购买无三包商品、不要做金钱投资,每次购物尽量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卖家信息和支付凭证等),若发现“微商”存在违规行为甚至涉嫌诈骗,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或直接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5.现在利用“微商”进行网络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的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八、购买汽车“四注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汽车的购买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购车产生的消费纠纷却是只增不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汽车要注意以下四点:

1.购车时,要认真按照交接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才能签字,一旦用户签字后发现瑕疵,有些质量纠纷就很难再分清责任。

2.保留好购车凭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能继续使用,以免因不正常使用造成车辆损坏,致使无法索赔。

3.厂家对消费者擅自改装的汽车不再承担相应的售后索赔责任,因此,消费者对汽车的改装应慎重。

4.选购汽车配件时,消费者应要求经销商在清单或发票上注明所购配件的生产厂家,并要求经销商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售后服务规定等。

九、购买家电要细心,货比三家防忽悠

家电是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2017年全市家电消费投诉仍然成为热点,为此,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选购家用电器要做到以下几点:

1.对同类产品要多进行比较,选购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络健全的品牌产品,购买时尽量到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场、连锁卖场购物。

2.为避免经营者以消费者使用产品不当为借口开脱责任,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多了解产品的信息,了解使用常识、保养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3.要核实特价商品、奖品、赠品以及以旧换新等产品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折扣产品的服务不打折,不留下后患。

4.在促销时经营者有时做出高于国家“三包”的承诺,不要轻信促销人员的口头承诺,要保管好包括宣传彩页、服务金卡、发票等有形的凭证。

5.面对经营者“终身保修”等方式招揽生意的商家,一定要多个心眼,要以商品本身质量为重,不要被“终身保修”所迷惑。

十、通讯消费莫被套餐服务“套”住了

随着通讯市场的迅猛发展,用户群体日渐庞大,消费纠纷也频频发生。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运营商未经消费者许可擅自为其手机开通套餐业务及增值服务项目,运用“捆绑服务”“最低消费”等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售后服务跟不上,使消费者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垃圾短信、诈骗短信太多等。

针对这些问题,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使用通讯服务时要注意以下六点:

1.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收费情况,不要被眼花缭乱的套餐服务或省钱的噱头迷惑,要选择基本的、实用的服务项目。

2.特别警惕不知情的或者捆绑的收费服务项目,该拒绝的要拒绝。

3.保留好合同、业务开通单等票据资料,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

4.建议有关部门和各运营商加强监管,有效遏制垃圾短信、诈骗短信。

5.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使掉了馅饼,那一定是陷阱!

下面进行新闻发布会的第二个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围绕消费者维权工作,就您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谢谢!

记者:2018年市消协有哪些创新的工作?

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春利:

一是理念创新。改变消协工作好像只是315一天或是一个月活动的印象,通过精心安排,周密计划,有序推进,建立起315当天的活动只是全年消协维权工作的集结号和冲锋号,全年消费维权工作周有安排、月有计划、季有部署;重点时段、重要节日有侧重、有警示和引导,树立天天都是315的理念。

二是体制创新。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通过换届,同中消协、省消协相呼应,将选举市人大主管主任担任消协理事会会长;同时按省消协要求,全市消协组织今年将更名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届时将进一步提升消协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强化维权职能。

三是机制创新。通过更名换届,将产生一个涵盖各大职能单位的更广泛和强有力的消保委,建立统筹协作,共同维权的良好机制;通过学习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维权队伍,以适应工作的需要;选聘新的律师团和志愿者团队,强化法律援助和社会监督;强化同媒体的合作,营造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氛围;强化同企业联系,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承担企业责任;强化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提高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一套符合实际、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以满足工作的需要。

记者:2018年消协工作有哪些安排?

秦皇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庞世斌:

2018年,我们一如既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中消协2018年“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线,全面贯彻省消协和市局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责,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和社会监督力度,大胆创新,主动作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社会公信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努力开创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搞好“3.15”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消费维权氛围

围绕中消协2018年“品质消费美丽生活”的年主题,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开展以贯彻落实《消法》、《条例》为重点的消费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化氛围。

着眼消费者需求,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一是以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为载体,通过创建消费教育基地、开展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等形式,不断拓展消费维权渠道,把法律送到农民炕头上,把安全送到市民的家门口,把维权知识送到学生的课桌上,把诚信送到经营者的脑海里;二是针对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开展比较试验活动,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指导,提升消费信心;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发挥新闻媒体“放大镜”的作用,扩大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加大投诉处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消费者权益

一是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市、县(区)两级要与各理事单位、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各投诉站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调解通道,完善制度,协调联动,为快速、高效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保障;二是重视消费纠纷特别是重大、疑难消费纠纷的处理,解决好法律依据不明确、责任认定难、久拖不决以及非正常投诉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三是针对消费者投诉热点领域和问题,梳理和归纳相关投诉信息,代表消费者向立法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四是重视投诉信息的录入和使用工作,及时将投诉信息录入到中消协投诉系统,并充分发挥投诉数据分析运用的作用,为消费指导、企业自律、消费者选择消费提供支持。

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自律和优化消费环境

一是针对消费领域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行业和问题,组织开展消费调查、消费评议和消费体察活动,披露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征集和发现在商品和服务中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依托消费维权律师团进行公开点评,并采取措施督促经营者整改;三是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重要时段消费高峰到来前,组织并参与市场监督检查活动,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四是对商品和服务领域存在的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经营者进行约谈,促进经营者自律。

加强消协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维权能力

一是推进做好市消协的更名换届工作。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召开更名换届大会,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制度、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编制经费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消协的履职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同时,推进各县(区)消协的更名换届工作,力保在年内完成。二是以更名换届为契机,组织对各县(区)消协进行调研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维权队伍。三是加强消协组织信息化建设,力争年内开通市消协“消费维权网站”,创建“秦皇岛"智慧3.15"信息化平台”,依托社会资源,建立政府部门、经营者、消费者互联互通的综合性投诉监督与和解平台。

重视抓好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暨消协子行动的落实

把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暨消协子行动”当作2018年全市消协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县(区)消协秘书长(或负责人)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针对“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依照工作分解和考评细则,做到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逐项落实,及时上报。确保把该项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力争在省局年底验收中取得好成绩。

315活动当天,我们还要在市电视台举行大型宣传纪念活动,现场进行投诉、咨询、宣传,还有市政协委员志愿者义诊活动和民革市委法律志愿者公益维权援助活动。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现场采访报道!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的支持!感谢大家的共同参与!

作者:祖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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