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世清浊赖吾辈前一句

序:我就是我的书

文|恭小兵

斯世清浊赖吾辈前一句

这本书是我高利贷跑路归来,退回生活的原点,用仅存的一点写作热情,以书信的形式,跟所有人和谈,这样说有点偏文艺,打个比方,就好比一场牌局里我抓了一手烂牌,打不下去了,但又必须给对家有个交代,于是有了这本书。我原本写了50多封,但收录到本书的只有36封,书中有致父母书,致兄弟姐妹书,还有就是致时代、致偶像、粉丝、陌生人,等等。我想尽量仪式化一点,或许年岁也是一封来不及fVSSkZOLV寄出的信,人到中年,一并寄达,同这个世界和谈。

我还特地穿插了几篇小说在里面,当然,那几篇小说是被我认真修改成书信体裁后再插入其中的,体裁是书信,尽管是小说,但都很简单,而且我觉得简单的并非坏事,简单也是一种创造美学,我以后可能会拍电影或者电视,如果我能亲临一线做导演,我就不会设置太复杂的情节或故事,复杂是评论家和理科生干的事,我是农村人,喜欢朴实的事物多一些。我认为人类最好的核心的内容应该是简单。

这本书的亮点仅在于真诚,简单,流畅。多年来,我的写作一直是这样,不修边幅,单刀直入,拒绝修辞和技巧,爱恨就在一瞬间。我唯一的心愿就是,我写得东西,能让读者一目了然。我从小就生活在皖南乡下,农村生活给予了我太多,做人和写作都一样,开门见山。我讨厌虚头巴脑的东西。

斯世清浊赖吾辈前一句

写作态度上,我很欣赏《幼学琼林》里一句话:斯世清浊,全赖吾辈激扬。作为一名文字工作者,我不认为自己写的东西就牛逼,也不奢望自己将来会有多大影响力,但毫无疑问,说真话的人多一些,话假话的就会少一些。激扬的人多一些,斯世才会更加晴朗可爱。

生活方式上,我羡慕海明威,他一生经历非凡,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经历过两次坠机,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后用一根双膛散弹枪崩掉了自己半个脑袋,但他的诺贝尔授奖词却十分文艺:写作,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孤单的人生。

作品气质上,我喜欢格雷厄姆格林,据说这人大半辈子住在妓院里,一生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却被诺贝尔提名22次。对外公开的一句话豪气干云——我就是我的书。牛逼的让人接受不了,我以后也得这样。

我原来就不是文学青年,只是偶尔写点东西,很少为外界所知。不像现在,每写完一个新东西,就想着发到网上去显摆。我从少管所带了二十多本日记回家(注:我把日记跟几件衣服包扎在一起,用力扔出了少管所围墙,出去后花了一个下午才找到),但实际上我至少写了三四十本,其他都被管教干部查监时没收了,我不清楚被没收的www.58yuanyou.com那些本日记后来的命运是怎样,也许被烧了,也许被当成垃圾扔了,但我至今都很牵挂那些日记本。

斯世清浊赖吾辈前一句

出狱后,因为打工无聊,我才无意中接触互联网。最开始是混腾讯聊天室,用一些比较惊艳的语句泡妞,一些原生态的措辞骂人,接触了很多骨灰级网民,我还先后使用过1000010008这样牛www.58yuanyou.com逼的腾讯靓号,十多年以后,才知道那是马化腾小姨妹的专用号,所以你们应该可以猜想当时我跟马化腾小姨妹的关系。骂了大半年,才发现这样骂下去也不是事,就把写作这个爱好重新拣起来,拍去身上的灰尘,振作疲惫的精神,那一年秋风萧杀,西风瘦马,踢馆小子,闯天涯。可以说如果没有互联网,也就不会有我后来的写作生涯。如果没有天涯社区,就不会有今天的恭小兵。我对天涯永存感恩之心。

我觉得从天涯杀出来的那么几个人吧,大概从最早的宁财神、李寻欢开始,到后来的慕容雪村、玫瑰水手等,然后就是写《东北黑帮》的那个孔二狗,后来又陆续出现了一批武侠和悬疑惊秫类小说,这里边我比较喜欢的是一个叫步非烟的女作者,她的风格很浩瀚,一出手就是几百万字的阵容,让人觉得后生可畏,比后来起点的那些小白文武侠写得不知要好几千几万倍。

以前我们都说港台文化对中国青少年的毒害很大,现在是起点的小白文对民众的杀伤力更大。或许是人们活得太麻木了,需要醉生梦死的元素。现在我觉得互联网文学的每个类型几乎都有个阵地,比如说玄幻、穿越和意淫,几乎全部在起点,书评、影评在毒药,但人文、黑道、言情、乡土、都市类,依旧在天涯。

我的中学乃至整个少管所服刑阶段,都以自我为中心,特能把自己当回事,但内心又比较尴尬,因为很多东西都似懂非懂,但又觉得自己特别有主意,觉得天也不高,地也不厚,放眼天下也不过如此的那种感觉,很嚣张,放电视剧里导演不会让我活两集。

我喜欢观察小市民,在我看来,中国的小市民恰恰是有真情的,我经常跟朋友们开玩笑,我说中国最后的情义遗留在农村。你看影视作品里那些哭得稀里哗啦的演员,那些衣冠楚楚出现在各种精英论坛里的人,他们活得一点都不真fVSSkZOLV诚。

斯世清浊赖吾辈前一句

有人说我喜欢在书里插科打诨,有时候连我自己也觉得有点过。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物都显得太正式,太那么回事了,但事物的本身不是那样的,生活中我们必须有敬畏,有仪式感,但你如果处处都强调敬畏心和仪式感的话,那才是真的贫。王朔早年的一些作品,对此现象做过注解的。像顽主,还有编辑部的故事,看上去很贫,实际上是对我们平时衣冠楚楚的伪生活的一种反讽。

还有不少人问我通过写作搞了多少良家妇女?一碰到这样的问题我就头疼。但我又觉得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事,我觉得写作的人大部分其实是闷骚,生活中特别传统,特别循规蹈矩,他们是不会花的(这方面只包括男的,女的写作者我没做过调查,不能乱发言),真得花就不会写东西了,这是一种规律,跟内分泌有关。

进城之前,我很少主动选择去写作,我的写作是这样的,如果有冲动,很可能一个小时我能写几千字,如果没有原动力,我一个字也写不出。但问题是后来我又进了一家都市报,报社领导下任务了,今天写什么,明天写什么,要快,要好,要高大上,要与时俱进,那段时间我真痛苦死了。我后来开会听老板介绍说对着一条板凳能写七八千字,当时我都吓傻了。

我后来写的新闻稿,专访稿,专栏稿等等,都是一时之间的心血来潮,一开始感到新鲜,写久了就不行,我本身的性格很浮躁,从没想过这辈子要吃写作这碗饭,我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后来来到城市,实际上合肥也只是中国的一个二线城市,但至少比我生活过的皖南农村要大很多。

林子一大,鸟就多,这是自然界的不二法则,我农村老家的朋友,没有一个会写作的,我曾经尝试着要发展几个发小跟我一块写,但都被原由网他们所拒绝。即使我现在生活在城里,我身边的朋友,大多数也都不爱看小说。他们的精神文明是影视、棋牌、饭局、项目、产业+什么的,稍微白领点的,也无非是自驾游、星巴克、美食汇、乡土癖之类,高端一点的就是一些文人互相扎堆,你今天给我写篇评论,我明天给你做个专访,后天我们一起开个研讨会,大后天在朋友圈轮番刷屏,互相吹捧或点赞,至于普通读者和大众,他们是难以顾及的,说白了,那么变态的文化吧,想要多方面顾及也难,大众又不是傻逼,于是文学成为某些人自娱自乐的小圈子文化。

这些年下来,我陆续出版了一些作品,有小说,有散文,也有小说和散文掺杂在一起出的合集。但我从来没有刻意说过今天我要突破什么,明天我要达到哪里,我写的第一部小说其实相当于我少年时代的一段经历。我几乎没做任何加工就写完了,但那的确依靠一股很大的激情写完的,是对自己少年向青年时代悄然过度的一个回顾。是我自己的事,个人的事,跟文学需要怎样去表达没有半毛钱关系。我从不奢望我的某部作品能够传世。为什么要传世?除了我们这些当祖先的,后人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

写作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随时可以到达的事情,如果我某一阶段的生活充满坎坷,而且受到的伤害比得到的爱更多,我就会调转生活的枪口来认真写一写,我的伤害是怎样受到的,得到的爱基本上只字不提。很多这样的作品被书商和市场称之为酷。市场需要血淋漓的元素,以满足原本就少得可怜的读者的猎奇心。以前我也一直这样干,乐此不彼,但经历过很多事情后,现在我感到万分羞愧,这个社会不缺青春,不缺残酷,也不缺伤害,这个社会奇缺的,恰恰是爱。点背不能怪社会,命苦不能怨政府。这类的段子充满着黑色幽默,但你认真想一想的话,一点也不幽默,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连作者都这样渲染成习惯,你让读者们情何以堪?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写作为包袱。我觉得我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探索自己生活中得到的那些爱,我尝试着用书信来跟这个世界和谈,这种和谈是善意的,不是控诉,对于生活我已经失去了控诉的欲望,描述是我应当做的事情。是的,我们的生活充满诱惑,时刻都能遇到挑战,但我不会逼迫自己去写,写完书信后,我很累,需要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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