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书名:生活上瘾指南:有趣的灵魂在当下

作者:姚瑶

生活上瘾指南:有趣的灵魂在当下

序言我眼中的世界,你眼中的我

迄今为止,我经历过最可怕的事情,是多多同学砰然倒地面如死灰,就在那一瞬间,我的心里其实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不,这么说似乎也不准确,应该是最坏的那个结果在那个瞬间迅速闪过,根本无暇去做任何准备,也永远不可能做好准备。

2017年的第一天开始,多多同学就一直在生病,头痛发烧,查不出什么特别的问题,医生当作肺炎治疗。那是一个虽然很冷阳光却很好的中午,我陪他挂完吊水回来,叫了外卖的汤面。他刚吃了第一口面在嘴里,就突然昏厥过去,重重砸在地板上,嘴唇是绛紫色,脸是青灰色,额头撞出了伤口,过了很久血痂才消失掉。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拨了120,120告诉我派不出车,要我等待某急救站的联系。我等来电话,描述病情,我听得出自己的哭腔还有发抖的声音。去医院的路上,急救车出了点小毛病,在第一家医院,我们等了40分钟没有得到任何治疗,决定转院,转院途中急救车彻底抛锚,我们等待,换车,求助医生朋友。我切实体会到医疗资源的紧张,紧张到急诊连一张手推床都腾不出来,好心的大夫要从手术室去借床出来,让昏迷的多多同学躺上去,我承认,我很久没有这样哭过了。

那时我觉得人真是没用,没用到连自己的身体也掌控不了,没用到永远也不知下一秒可能发生什么。

多多同学住院的一个月期间,我每天来回家中和医院,像上班签到,我每天都会问住院医师同一个问题: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其实无论医生怎么安慰我说不会发生我所担心的情况,可是生命这种东西,说脆弱的时候,比一张窗户纸还要薄,轻轻一捅就破了。

而无论发生怎样的意外,无论心里装了多少悬而未决,都无法求得生活的宽恕,该做的事情一样也不能搁置。我随身揣着笔记本,在医院写稿,在车站写稿,只有写稿会让我觉得还有一部分的生活是在轨道之中的,没什么道理,就是觉得我好好写稿,多多同学就会自然而然好起来,只要我保留了这部分日常,他也很快就能回到我们的日常里来。

那段时间,我总是思考同一个问题,如果明天我们就会分开,我们有过的美好回忆到底够不够让我虽然很难过,但不那么遗憾。

于是我翻开手账本,开始一条一条去写我们共同做过的事情,去过的地方,写了很多:我们看过地中海的日落,见过南半球的星空,跑过热带的马拉松,硬盘里存了十几万张照片,里面有无数多多拍下的我的日常与远方。多多镜头里的我,永远都是最好看的我,连邋遢也邋遢得好看,我们勇敢地告别朝九晚五的工作,一起去做最想做的事情,写下的每一条都是能够笑出来的回忆,可仍然觉得不足够。

于是又翻开另一页,开始写以后想要一起做的事,一起去看的风景。我们还没有去过非洲摸一摸保护区的大猫,还没有去看一看蜡笔小新的故乡春日部,没有去北欧看极光,没有一起去台湾环过岛,我一个一个把它们列出来。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大概就是回忆了吧,我们的每一个当下其实都是为了制造不被忘却的回忆而具有意义的。

小时候,我常常想,如果活了一辈子,却看不到我们生活的星球究竟是什么样,多难以想象。因为多多同学,我不仅一个角落一个角落地去看这个世界,我还拥有了身处那些角落的无数照片,一张一张都是回忆。

多多同学出院后我问他,病床上最强烈的念头是什么,他说因为亲身体会到了生活极速坠落的可能,所以要更用力去热爱生活,去找到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

海子这样写:“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手拉手走在街上。”这大概就是我们热爱生活的方式吧,走到人生句点之前,尽量多做些让自己快乐的小事。

真的只是小事情,我在那张纸上一一写下的完成与未完成,其实就是我的一张心愿清单,完成的打钩,未完成的就努力去完成。如果没有这个契机让我写下来,我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竟然完成了这么多事情,翻译一本书也好,画一张画也好,成为摄影师也好,和喜欢的人一起看世界也好,原来生活里真的有好多事可以做,也能去做,其实愿望,也真的没有那么难以完成嘛。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冒出了完成这本书的愿望,我用我的眼睛看世界,多多同学躲在镜头背后看我,他曾对我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陪我一起完成我所有的愿望,这个情话可真是一点也不高级,但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所以,在医院的走廊上,我陪多多同学散完步,收到编辑的答复,她要完成我的心愿。

这是我第一次出版小说以外的作品,所以你看,我又解锁了一项新成就。就像我无论去到哪里旅行都会喜欢那里,无论我只是完成了一件多微小的事情,我都会欢呼雀跃,谁都可以来扫我的兴,但绝对不能是自己。

我常说自己是个悲观的乐观主义者,生活对我来说就像个大游乐场,在闭园之前,我一定要玩得尽兴。生活这壶有剧毒会让人辣哭的酒,既然喝多喝少都会喝死人,那我偏偏要使劲喝上瘾,喝出酒瘾,才能玩得过瘾。

我特别希望你翻完这本书后,也能一条一条写下自己的心愿,再一点一点去完成那些其实并不那么困难的小事,别人的微不足道是自己的敝帚自珍。

当然,也许你还能把它当作旅途中的拍照指南,和喜欢的人一起留下那些弥足珍贵的时刻。让那些极易丢失的记忆定格在时光底片之上,偶尔翻开,总有一段故事。

我从来都不是特别幸运的人,也不是有特别成就的人,可就是这样的我,依然觉得人生有太多可能,很多路都能走到仿佛若有光的洞口,生活试炼我,却也待我不薄,所以总想扯住别人的袖口,说你的生活也是一样,你就试试看,好不好

所以,你就试试看,好不好,我们干杯,一起喝下这杯既是毒药又是解药的生活之酒。

最后要特别谢谢我的好朋友兆兆和编辑胭脂姑娘为这本书付出的时间和努力,愿我们都能看看日光之下的世界之大,也看到幽微内心里的无限通途。

2017年8月夏

于北京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去远方一颗星球与四个季节

去一次文明诞生地:日落地中海

2009年的11月1日,我按掉闹钟,从寝室上铺爬下来,天光还很暗淡,室友们都在熟睡,落地窗外却无声无息地飘着大雪,我站在床边,看着窗外,愣了很久。

那一年的初秋,我遇到一些挫折和不开心,时常莫名其妙哭起来,情绪稳稳停在低压线以下,时而憎恨一切,时而又伸手接受一切,在各种各样的极端之间来回徘徊。朋友表达关心和担心,我却不愿讨要口舌上的安慰,就同朋友们说,等冬天来了,我就会好了,仿佛是给自己的心理暗示。

于是,就在那个清晨,北京提前了整整一个月,让冬天轰然坠落。

我蹑手蹑脚地给我的红色保温杯灌满热水,拎上凳子去了楼梯间。我在楼梯间的落地窗边放了一个便携的小课桌,整个秋天我都在那里看书,几乎说得上是起早贪黑。就在那个秋天,我看掉了一整套古希腊悲喜剧全集,看了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贺拉斯的《诗艺》,还有古罗马《金驴记》这样的小说,当时桌上正摆着的,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已经看了大半,做了厚厚的笔记。

我翻开书,抱起保温杯,仰头看四方天井簌簌落下的雪花,那么快那么密,又那么安静,我忽然哭了,我想冬天来了,我是该好了。

那个黯淡的清晨在日后总会被我反复想起,我想世界大概存在神示这样的时刻吧,就像那场早早来临的初雪。那个冬天过后,一切都好。

2013年,也是糟糕的一年,不知道如何修复情绪的时候,我想起那场雪,想起我读过的那些书,想起自己一直都想去希腊看一看,想看看究竟是怎样的风土诞生了那样灿烂的文明。很多事情总是筹谋许久却变成拖延,而真的做决定,都是想也没想过的一瞬间。就这样一个瞬间的冲动,我和多多同学坐上了土耳其航空的航班,从伊斯坦布尔转机雅典,向西飞行十三个小时,暴露在了欧洲大阳台的烈日下。

出发前,我画了两双手绘鞋,和多多同学一起穿在脚上,站在机场门口,我们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居然就这样来了希腊。

从机场开往酒店的大巴上,我有许多想象,关于雅典,关于卫城,关于历史与莽荒神话,然而,今天的雅典,却不是我任何的一种想象。它很小,很精巧,很安静,也很质朴,那些窄窄的马路,斜斜的街角,笑笑着闯入镜头的路人,露天阳伞下的一杯Greek咖啡,一盘烤肉,一杯Mythos啤酒,充满踏实的烟火气。麻雀与流浪猫来桌上分享食物,小伙计远远丢一块肉给流浪狗,太阳迟迟不肯落下,是那么日常,那么琐碎,没有一点为曾有过的文明而倨傲。

在希腊的第一个夜晚,我坐在阳台上,喝着手边的啤酒,望着远处卫城山上亮着灯光的帕特农神庙遗址,阳台下晚归的年轻人吹着口哨唱着歌,余下的就是街头巷陌的寂静,心里一时涌起许多情绪,也说不上究竟是怎样的情绪。

和之前所有的设想都不同,卫城没有那么悲壮,古剧场也没有那么令人扼腕,雅典人对随处可见的遗址习以为常,他们慢慢悠悠,气定神闲。

帕特农神庙,波塞冬神庙,它们无数次出现在希腊神话中,这里有祝福也有诅咒,有过好的命运,也有过坏的命运,那个诸神降临的黄昏,在遥远过去的某一天,而克里特文明的世界早已沧海桑田,所有的耀目或颓败,都成了无人再去驻足的历史,变得无足轻重。

所以,一个人的悲喜,到底又有多可轻重呢?站在卫城山顶,俯瞰整个雅典,我这样想。

从信奉诸神,到基督教的普及,希腊经历过许多次宗教更迭与动荡,所以,在老城区可以看到恢宏的教堂,传教士的纪念雕像,也可以看到保存完好的清真寺,还有城邦时代的遗址。但是他们并不像我曾以为的那样,带着一张严肃的脸,在南欧一览无余的阳光下,提醒你过往沧桑。在叫卖声与脚步声中,它们变得那样普通,那样随意,是这热闹市井中的一份子,不需要被人投以过多的目光。

我在某处遗址附近买了许多明信片,也买空了好心老爷爷手里所有的邮票,而后蹲在阳光下,一张张去写,身后,就是千年之前的石柱,时间就这样被模糊了界限。那个存在于诸神黄昏中的雅典,那个经历了文明与战争的雅典,已经消失了,不见了,留下的是充满人间烟火气味的一座城,一条街。而这,也许就是这座城邦的初衷。

比起有过的灿烂文明,希腊人更喜欢灿烂的太阳。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坐在海边,一杯Greek咖啡一杯冰水,一面兑着冰水喝咖啡,一面静静等待海上的落日。不同的山川不同的海岸线,无论天涯海角,我们都要看一看那个熟悉的老太阳怎样升起又怎样落下,这是不是也是骨血中深植的一种崇拜而不自知呢?

在圣托里尼岛上,我也凑热闹,早早坐上最佳位置,等待这颗蓝色星球上最美的日落。脚下是高高悬崖,峭壁之下是地中海湛蓝的海水,我的周围,全都是不一样的面孔不一样的语言,以及不一样的相机,每一个人都认真等待太阳掉落海平面的瞬间,我忽然觉得好笑,就笑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用了两个小时来等待落日,在这两个小时里,我仔细观察了周围的每一个人,仔细去听了每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我也努力回想了生活里那些断裂无助的时刻,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进入,那些停留在东八区的日常就这样被甩在了身后,变成了似乎和自己毫无关系的碎屑。

原来时空的转换可以重塑心里坍塌的许多东西,那些已经摧毁的,无法重建的,没什么可惜,就那样放弃掉吧,像古时候的君王放弃一座城池,城池在时光里损毁成废墟,而城中人,是可以走出废墟的。

太阳落下去的瞬间,人群欢呼,那时我突然意识到,太执着于眼前的人,是被困在井底太久,忘了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每一次的旅行,或许就是我对自己不断的提醒,总有更远的地方,总有更久远的时光,我提醒自己的渺小,提醒自己,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看完这场壮阔的落日,我深吸了一口气,周而复始,谁人不是?

之后的旅途变得轻松起来,蓝色的海水,白色的房子,阳光下的九重葛,吃着汉堡肉和沙拉时想念火锅和川菜,路边超市里同老板娘聊天,从家庭作坊里带回手工制作的人偶,坐在红色环城巴士上顶着烈日吹着风,和多多同学一起哈哈大笑。

我知道,我好了,在太阳落下的瞬间,在陌生人欢呼的瞬间,在圣托里尼万家灯火亮起的瞬间,就是那样神奇的一瞬间,该走的走了,该留下的留下了。

得知人生里会有这样的一些瞬间,就再难让自己彻底消沉下去。

2009年的时候,早早降临的冬天将我一把推出消沉的秋天。

2013年,我没有想到,是地中海上的一次日落,让我又变得轻盈起来。

时序轮转,2017年,我又碰上了糟糕的事情,又经历了重要的失去,而这一次,我愿意相信,万物有自己的规律可循,这世界的角落,总有一样东西能够为我照亮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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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面湖坐一整天:南半球的一月夏

为了写一篇新的小说,我查阅了很多有关星空的资料,星座,星系,银河,还有与此有关的传说。看到南十字星的时候,我觉得很有趣,它有一个这么威风凛凛圆桌骑士一般的名字,却又是全天八十八个星座里最小的一个。

在我读过的小说里,南十字星出镜率很高,提到南天星座,似乎人人都先想到它,在那些充满象征意味的异域小说里,南十字星代表了南半球的未知之境。

南半球,那个与我们经纬对等而全然颠倒的世界,在海洋远远多过陆地的彼端,像一个完美的镜面世界,我想象那些与我脚对脚沿着S纬度走来走去的人们,想象严寒的十二月他们却要过一个夏季的圣诞节,真想去看一看。

就这样一想,我便站在了皇后镇的停机坪上,从北京的一月冬寒,到广州闷湿的雨夜,奥克兰匆//www.58yuanyou.com忙转机,我和多多同学仰头看见云朵缠绕山腰、遮蔽天日,它们在空中不停流动,像一条长河,这就是长白云之乡,无论是南阿尔卑斯山上的积雪,还是迁徙的云朵,都是永远悬在天空里的河流。

也许是因为新西兰南岛纬度偏高,哪怕是盛夏时节,天气依然显得清冷,时阴时晴,时风时雨,全看云朵的心情,旅人们不知该穿还是该脱,所以小小的皇后镇街区里,有人穿薄羽绒服,也有人穿背心短裤,有人踏着毛茸茸的雪地靴,有人踩着人字拖吃腻死人的冰激凌。

我也一样,裙子毛线外套囫囵往身上套,在皇后镇度过了非常悠闲的三天。

三天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Lake Wakatipu边,不做什么,就是坐着,坐在修葺好的台阶上,坐在近岸的碎石滩上,坐在湖边咖啡馆的阳伞下,坐在码头的栏杆上,和海鸥并肩看夕阳。

其实看的也不是夕阳,这里没有日落满江红的壮阔,也没有明月出天山的苍茫,因为云层太过厚实,所以能看到的只是湖水的微妙变化。我答不出它究竟哪里好看,可静坐一天,仍觉得相看两不厌。

身边的人群聚拢又散开,聊天的,喂海鸥的,野餐的,面孔换了一波又一波,语言也换了一种又一种,湖水的颜色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深沉下去,街头艺人走了魔术师又来了钢琴家,胖嘟嘟的亚麻发色小姑娘在街头小提琴家跟前跳舞,而我们就静静地坐在湖边,静静地看自己的时间与周遭的时间错开一条缝隙,假装自己静止了,静止在这面清冷的冰川湖边。

我哪里也不想去,就想地老天荒地坐在这里,我喜欢这一刻的真空,心里眼里都空空的,装着一面湖水,湖底有巨大的妖怪,古老而孤独,湖面则有一张性冷淡的脸。

我们也在湖边做了许多事,譬如吃了皇后镇里有名的大汉堡,捧着比脸还大的汉堡,扭头看见白皮肤的旅人们一口下去,结结实实的牛肉汉堡就少了半个,又惊讶又好笑,忽然想起曾经的美国朋友撕咬鸡翅的样子,我笑他像野兽。吃了厚重的柠檬芝士蛋糕,酸和甜都偏执得彻底,没有一点折中。喝了热巧克力,也喝了flat white。喝热巧的时候有个当地小姑娘看上了我的相机,非要帮我和多多同学拍照,我放心地把相机给她。她的小哥哥一直在低声责备她,说你知道这个相机多贵吗,你给我小心一点,你怎么这么讨厌。我就哈哈笑着让她拍,她一面拍一面喊着很好很好,太好看了,太棒了,一顿疯狂咔嚓之后把相机还到我手中。我和多多同学一起翻看,发现每一张都跑了焦。喝flat white的时候,有个白人小男孩执意跑到我面前同我认真打招呼。百样的饮料,百样的人。我们也分吃买来的手工糖果,是不爱吃糖的人很难承受的那种甜,好在我们都爱吃甜。当然也喝啤酒,一天里再没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了。

我们住的酒店在镇子外的山坡上,房间的院子连着酒店背面的一条路,坡度有些陡峭,上上下下地走到尽头,是Lake Wakatipu更安静的一面。

湖边有树林,有废弃的小船,还有私人码头和仓库。我们发现这里的时候是皇后镇难得的晴天,虽然只维持了不到两个小时,我们还是看见了湖水透蓝的一刻。白色石滩,淡蓝湖水,空气透明到远山上的山石纹理也看得清清楚楚。

这里属于居民区范畴,没有游客,沿湖散步,只看见一个白人妈妈裸着后背晒太阳浴,四五岁大的金发小姑娘独自在湖边被浪花追着跑。树林里偶尔有小少年骑车经过。余下的,就只有湖水的声音了。

湖水反复拍打岸边的碎石,风大的时候被打湿的黑色大鸟停在礁石上梳理羽毛,一切都是安静的,阳光,湖水,风,连声音,也都很安静,分秒的流逝都从容不迫,不着急要做任何事,也并不惋惜什么事也没做的光阴,我摊开笔记本画了一幅速写,写下一段东西,捡了一片叶子夹进去合上。我也想在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晨昏的间隙面对安安静静的湖水写安安静静的故事,当然只是想想而已,所以留些回忆也很好。

回忆很重要,日常里记不住的匆忙太多,而湖边的这一天,是将被记住的一天,是黝黯山洞里隐隐约约的萤火虫。我想起世界上有那样平静的一个角落,响起湖水安静的叹息,心里总有慰藉。

后来我又去了Lake Tekapu和Lake Pukaiki,都是一样的冰川湖。很神奇,冰川水会在阳光下呈现出淡淡的牛奶蓝,能养出格外好吃的三文鱼。牧羊人的小教堂,大概每晚都有人在这里拍星轨与银河。想到一整面夜空里的星星都碎在湖面上,我就会忽然很想哭。只是想想都觉得美到无法承受的画面,我不敢亲眼去看。

有人曾问我,看见大海的时候心里最强烈的感受是什么,我答的是恐惧。不只是大海,湖泊,河流,与水有关的一切都令我恐惧,并不是作为旱鸭子对水的那种恐惧,而是作为陆地上的人,对水世界的恐惧。

那里,大概是比陆地还要庞大的另一个世界,哪怕是阳光下美好的牛奶蓝。我坐在巨大石块堆砌成的岸边,端看它,不是看它的美,而是在看一道永远也解不开的谜题。我总是借用这样的方式来努力体会自己的渺小。

我很喜欢这种渺小感,自然的标尺与城市的标尺不同,属于自然的时间与属于人类的也不相同,它们缩得很小,我们总放得很大,事实却恰恰相反。WAMBZ我无所事事地坐在湖边,就这么看着湖水和远处的山脉,看久了,就真的忘了自己的存在,要被人喊上很久才醒过来。

我不大对人说起自己对某个地方的喜欢,因为我喜欢自己去过的每一个地方,无论是家门口常去的那条街,还是远在南半球的一面湖,温带的城市,热带的岛屿,因为每个地方都有回忆,所以每个地方都喜欢。我从不觉得旅途的任何地方会让自己失望,因为我的期待,也不过就是有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发发呆。

所以小国寡民的新西兰大概就是发呆爱好者的理想之地,而它送给我的最大的一面湖,则是傍晚的南太平洋。

我离开新西兰前,落脚奥克兰,在酒店的天台上看见了一面海滩,摸索着找了过去,所以到现在也并不知道海滩的名字。

那会儿我在发烧,可能因为太倔强,认定自己是来过夏天的,所以不肯多穿,略微咳嗽,抱着热咖啡光脚踩在黑沙滩上走来走去。这面巨大湖泊的北岸就是我来的地方,中间有那么多地图上有的国家,也有地图上看不见的岛屿,于是想起小时候书桌上的地球仪,那些未曾想过会去到的地方,长大后一一地去到了。

虽然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此刻漫过脚面的海水,也许曾在北半球流过我的脚背,或蒸发成雨落在我的头发上。

很难说我还会不会再来第二次,但我总会在别处继续寻找相看两不厌的湖泊,继续坐着,继续发呆。虽然因为天气原因,我没能找到天空里的南十字星,也没能背上滑翔伞晃晃悠悠地飘在皇后镇上空,我并不遗憾,因为我见过了一月的夏天,我记住了静静坐在湖边的那些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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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次墓园:我在皇后镇,闯进了『活人』社区

我注意到那片墓园,是去乘坐天空缆车的路上。

错落参差的墓碑从密封的车窗外一闪而过,我不由自主向后扭转脖子,可惜墓园已经被高大而蓊郁的乔木遮蔽了起来。

说来奇怪,大多数时候,并不是那些活生生擦肩而过的面孔,让你意识到这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人,过着许许多多与你不同的生活,熙熙攘攘的行人相互经过,仿佛谁对谁来说,都不是真实的。

可死亡就显得要真实得多,那些逝去的生命,不经意间被你迎头撞上,让你豁然发现,有些人来过,而后离开,你们不曾相识,可你经过了他沉睡的地方,无常或因缘,逼仄或宏阔,这些郑重而虚空的词语,会在那一瞬间,变得真实起来。

就像在希腊坐长途公交时,悬崖边的高速路,每隔数公里就会看到插在路边的十字架,装饰有鲜花或彩带,有些地方甚至同时树起五六个小小的十字架。那是为死于交通事故的亡者就地立下的祭奠,类似衣冠冢,也提醒无数的后来者。那时我总在想,他们后来都去了哪里呢?他们是否得到了想要的,是否失去了不舍的,是否想过生命的终结会被一直展览下去,以这样触目惊心的方式?

有时,我们就是会为陌生人感到难过。

搭缆车上山时,我还特意去寻找山脚下的墓园,可惜植被茂密,除了遮天蔽日的温带阔叶,和支脉缝隙里透出的一丝蓝天,我什么也看不见。

无关的愁绪这种东西,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抵达山顶,坐在自助餐厅里胡吃海塞的时候,我把那些倏忽而逝的墓碑忘记了。也许是牛油果鲜虾手卷太诱人,也许是一整面落地玻璃窗外的天空太明媚,总之在一眼便能看尽南阿尔卑斯山和瓦卡蒂普湖的山顶,我忘记擦肩而过的无常。

下山之后,还是多多同学提醒我,是不是想去找找那片墓园,我才恍然想起,是啊。

傍晚时分,我们以徒步的方式在山脚下寻找那片印象稀薄的墓园,皇后镇分明不大,可是真要寻找起某个角落,反而总在原地转圈。况且,这里气候无常,眼看晴空转眼被乌云覆盖,多多说不会又要下雨吧,我也抬头想要看看远处的天空,我说你看,对面。

并不宽阔的马路上车流穿梭,手拿冰激凌的游客人来人往,就像失衡的天平,这一端的琐碎热闹,在面向另一端的空旷与寂静时,变成了一种以动衬静的修辞方式,被推成了遥远的背景音。

起初以为墓园并不大,然而认真看过去,才发现是不小的一片占地,墓碑非常整齐地一行行由路边向山坡上排列,高矮错落,大小不一,形状各异,为数不多的巨大雕塑格外醒目,大多是天使或者十字架,向着天空,向着远方。

有些墓碑很新,大部分则因日晒雨淋而变得斑驳,踏进墓园的那一刻,只觉得四周安静下来,却并不觉得恐惧。

就这样,我们开始一个墓碑一个墓碑地看过去,除了生卒年和姓名之外,有些墓碑上有墓主人的照片,有些刻上了死因,有些记录了生平,还有些画了漂亮的图案,说明了故人的爱好或荣誉,有些碑前有刚刚放上去不久的鲜花,玻璃瓶里是满满的干净清水,有些碑前放着褪色的复活节彩蛋,或者其他手作物品,都是微小又固执的惦念。

年代久远的墓占地很大,看得出墓穴的范围,碑文大都模糊不清。时间越靠近今天,墓的占地也越小。

我们并没有细细去数这里究竟有多少沉睡的灵魂,也许是几百个,也许是上千个,有世世代代的皇后镇人出生在这里,度过一生,而后死去,就像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城市,每一个村落,甚至每一个社区一样。我们并不曾相识,可我却不小心知道了你的名字,甚至了解了你的星座和喜好,每一块需要仔细辨认的墓碑都是一段沉睡的往事,都有一段喜悦或者心痛的故事。

我们找到的年代最为久远的一块墓碑属于十九世纪。牧羊人从清澈的河水中淘出了金砂,淘金热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淘金人,于是才有了现在的皇后镇。我想起小时候用红白机玩的抓金子游戏,总想将所有的金子从泥淖中抓上来,一关一关地抓,虚拟的快感尚且会令人上瘾,何况真金。

淘金者们白日淘金,夜晚挥金,贫瘠而狂热的十九世纪的某一天,这个皇后镇的第一批居民之一,躺在了这里。不知道他是否亲手筛出沉甸甸的金,不知他是否流连女人与酒精,不知他的子孙是否依然生活在这远离世界上一切纷争的地方。我想,他一定不会想到,日后这个被南阿尔卑斯山环绕、拥有美丽高山湖泊的小镇,成了全世界冒险者的天堂。

跳伞咨询中心排着长队;当地男孩扛着山地自行车搭缆车上山玩速降,一遍遍不厌其烦,看得人心惊胆战;乌云渐渐累积的高空,滑翔伞慢悠悠地摇晃……如果不玩些极限运动,仿佛就算白来了一趟皇后镇。

所以,有许许多多的墓碑上,都记录着一场场英勇的意外。

跳伞事故,滑雪事故,各种极限运动的意外被客观记录在案,墓碑容量有限,短语居多,纵然只是“他热爱滑雪”“他拿过第一”“他很勇敢”“我们爱他”这样的陈述,仿佛也都有难以言说的温度。

无论是爱也好,痛苦也好,越是深沉,大概越是简洁,不愿渲染,也不愿表达。

贴在其中一处墓碑上的照片里,男人身穿滑雪服,站在属于自己的滑雪板上,笑得灿烂。他的笑容,每天依旧迎来送往那些登上山顶寻找刺激的人。

而另一些故事或许更为揪心。比如这里最短暂的生命,只存在过一天,朝生暮死,好像蜉蝣。小小的墓碑上刻着细弱的“ONE DAY”,墓主人的名字属于女孩。一天,她或许连眼睛都未曾睁开,未曾看过自己出生在一个多么美丽的地方,也未曾亲吻过父母的眼泪。

还有一些十九世纪死于瘟疫的孩子,七八岁,墓碑上画着活泼的图画。

一个家族的墓碑往往连缀在一起,和我们一样,注重另一种形式上的团聚。在这些墓碑中,我们看到了一家三口,全部去世于同一天,这一天发生了什么?车祸?火灾?犯罪事件?自杀?总之,一定是一个可怕的故事。时间流转到今天,大概再也没有人为他们唏嘘过。

也许是因为天色渐晚,也许是因为天气转阴,流连完所有被定格在结束那一刻的生命后,我忽然觉得有些湿淋淋地冷,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纵然最初莽撞踏进这里,我们之间并无关联,然而现在好像每一块墓碑都有了自己微弱的呼吸,此起彼伏传进我的耳朵里,但我却并不觉得害怕,甚至也不觉得沉重。

也许是因为这里本身就不够严肃,大多数墓碑都装饰得非常可爱,画上去的图案也都充满稚拙的童趣,虽然死亡令人悲伤,但我们看到的所谓缅怀的话语大多是“她度过了快乐的一生”“他很满足”“他很会画画”“她的梦想是成为医生,她做到了”……每一个伤感的故事,都变成了一句笨拙的看图说话,有一种温柔在其中。

死亡究竟是什么?死亡对死者对生者分别意味着什么?我们如何接受自己也会死去,我们如何面对生命中痛彻肺腑的失去?

我记得在《绿山墙的安妮》中,安妮曾非常苦恼,在马修去世后,她认为自己如果没有持久地沉浸于悲伤之中仿佛就是对马修的背叛,她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笑去快乐,一旦她忽然笑了,下一秒便会心怀愧疚。

这样的心情直到现在也会偶尔困扰我。在失去我的第一只龙猫小丢的时候,我哭了半个月,每一天,连续不断地哭,我用了很久才接受它已经不再存在于我身边这个事实。许多年过去了,我们有了另一只龙猫Latte,还有一只包子脸的小加菲Mocca,可我依然会在逗它们开心的时候,忽然想起小丢,心里有一份沉重的无法启齿的羞愧。

也许,从小到大,死亡都像个怪物一样被小心翼翼地回避,我们蒙上眼睛,堵起耳朵,不愿去看去听去了解这个怪物的模样,或许这也就注定了我们面对死亡,只能留下长久的后遗症。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以反义词的形式存在着,相互支撑相互拉扯。所以我们习惯了生也必须习惯死,我们别无选择接受出生,就也要同样别无选择接受死亡。

电影《救赎》中也有这样一段自问,“如果你在维基百科搜索死亡,定义是特指一个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学功能的永久终止,但维基百科不会告诉你如何面对死亡”。事实上,后者才是我们最需要的,不是吗?

西方人选择了克制与轻松的方式来接受这无可辩驳的命运,我们所身处的墓园气息轻盈,墓碑有漂亮的图案,我甚至都能想象到亲人们画下这些图案时还在笑着说:“Hey,伙计,给你画一杯酒,让你喝个够!”他们以此来抵御死亡所带来的悲伤与恐惧。

也许他们很早就已经知道,漫漫人生,慢慢走过的起伏路途,所有喜极而泣与痛彻肺腑,在生死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死亡”这个词本身就已经足够浓烈,所以就不要再去渲染。

在悲伤与迷惘中,死亡教育渐渐变成西方人成长中稀松平常的一部分,就像性启蒙一样,或许我们也是时候去学着与死亡的阴影和平共处了。我始终记得,在幼儿园时,第一次想到人会死,怕得发抖,躲在被子里哭了一晚上,悲伤得无以复加。说给妈妈听,妈妈只说傻丫头,想太多,长大就不怕了。结果,越是长大越是害怕,到现在我也依然无法直面这个现实,不敢想象老去的姿态,更不敢想象如何与这个我所贪恋的世界告别。也是到现在才明白,当时的妈妈或许和我一样,惧怕死亡,拒绝谈论,她无法帮我。

暮色渐渐沉坠下来,连风都静止的这一刻,我听着墓园里平静的呼吸,来自花朵也好,树木也好,沉睡的故人也好,我忽然前所未有地相信,他们也许真的,未曾离开过。

站在最后一块山坡上的墓碑前,我转过身,远处五颜六色的建筑密集地沿着地势层层叠叠地耸立起来,那里有晚饭,有游客,有当地人,有满大街骑车的孩子,有坐在湖边吃汉堡的情侣,也有咖啡厅与街头表演,他们在不知不觉间,与这片灰色的墓园迎面相对,彼此张望。

走出墓园的时候,我和多多同学一起,很郑重地说了一声“再见”。

再见,皇后镇的最安静的“活人”社区。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跑一场马拉松:当我奔向远方

2015年12月6日,我拿到了人生中第一块半程马拉松的奖牌,在柬埔寨的吴哥窟,一场淋漓酣畅的真实版temple run。

对我来说,这是生活版图拓荒的重要时刻,坐在烈日灼身的热带街头,我一面抱着一枚沉沉的椰子吸椰汁,一面消化掉心里膨胀的自我感动。

仅需往前追溯上六个月,我还是个连800米测验都没有达标过的人,跑步对我来说是除了睡觉外最枯燥的事情,所以“马拉松”这三个字更是这辈子都不可能与我发生任何关系了。可你看,你以为自己一辈子不会做或者做不到的事,就这样完成了。

朋友们向来公认我是他们认识的人里最懒、最拖延、最三分钟热度的那一个。所以,当我开始跑步时,没人相信我能坚持下来,连我自己都不信。

我讨厌穿运动衣,讨厌穿运动鞋,也讨厌满头的汗和通红的脸,总觉得那样又难看又狼狈。专业点说,我耐力极差,肺活量堪忧,伴有跑着跑着走神这种致命毛病,所以全世界都在跑步刷马拉松的时候,我依然躺在沙发上看着《麦克法兰》里奔跑在荒凉山间的越野少年们,事不关己地喝着可乐感叹:“长跑还真是燃呢。”

我打小就怕跑步,400米在我眼里已是长跑。读小学的时候,学校每年都有越野赛,强迫全校师生参加,我每一次都是走完大半赛程。同样是小学,运动会被迫参加过一次800米,结果拿了第三名,因为统共四个人参赛,而原本的第三名因为中暑退赛……到了初中则更丢人,800米达标跑因为低血糖半途进了医务室。中考体育加试是个100米冲刺跑,我跑到一半恍然陷入走神状态,差点停在原地。所以,像我这种走着走着路就能自己把自己绊个大跟头的人,静止才是我人生最大的保障。

可身体并不会真正静止,它在新陈代谢的渐渐迟缓中一点一点撑开原本紧绷绷的肌理,当我站在心血来潮买来的体脂秤上,看到那个触目惊心的体重时,我才真正相信岁月是把猪饲料,而自己的眼睛则是功能强大的美颜相机,我真的不是那个88斤的自己了。

发现这令人痛苦的真相是在五月底,我没有丝毫犹豫,当晚就开始了漫漫跑步计划的第一次打卡。

从开始跑步起,时间就在晚上十点以后,偶尔还会超过零点。其实自由职业并没有那么自由,很多时候我写完东西、多多同学修完照片就已经快要到第二天了。所以我每天给自己的跑步成绩截图一张,名曰“夜跑打卡”。

最开始在小区里跑,跑上200米就要停下喘半天,然而坚持了几天就能跑到400米、800米、1公里,每天我都会给自己加一点量,哪怕多100米也好,不着急,但也绝不原地踏步,我深知“完成”这个瞬间的仪式感会给予自己多大的耐力,所以我只有不断去完成一个又一个新的公里数才能不断去坚持。就这样连续跑了半个月,我成功跑下5公里,也忽然重新发现了身边原本熟悉的一切。

为了抵抗跑步的枯燥,我和多多同学在小区里发掘了许多不同的角落,每天换着地方跑,那些原本不曾在意的角落都变得熟悉起来,就好像奔跑在一张满是迷雾的游戏地图上,我们不断点亮原本模糊的角落,让整张地图完整可见。

小区的夜晚是个奇妙的小剧场,比如车挡在路中,车窗里传来的对谈听着绝望,跑过去的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决定撞死一个人,我是多么倒霉。每天遇到同一只漂亮的秋田,遛狗的好看男生有没有颜值匹配的女友?垃圾堆里放着一面明亮的镜子和一只巨大的哆啦A梦气球。醉酒的女生跌跌撞撞,我想我该去扶她一把。保安挨个单元楼打卡,他会不会寂寞?深夜在北门吵架的男人和女人,眼泪与拥抱交替挣扎。接连遇见几次流浪猫后每晚都会带着猫粮出来喂它们。

后来我又想路跑,便绕着小区外围,跑上一圈,差不多就有3公里。路过不重样的风景,跑起来会觉得轻松很多。再往后又不满足了,圈子越绕越大,进而发现了有许多人去跑步的公园,一天一天连着下来,纵然在一片黑暗中,都已经熟悉了那些一同奔跑的陌生人。再往后便是奥体、朝阳公园……我们为自己在这个庞大城市里的不同角落插上小小一面旗帜。

到如今,我已经一步步在夜空下跑出几百公里了。我常用公里数去换算某个城市与北京的距离,假装自己早已跑出北京。

有时我会戴着耳机,有时就听周围的声音和自己平稳的呼吸。持续循环的一首歌是《1965》,Can we go back to the world we had/It’s the world we’ve been dreaming of,似乎一直跑下去就能跑回某个甜美的夏日午后。

我住的地方位于航线下方,楼层之间常有夜间航班掠过,轰隆隆穿行在月光与云朵当中,带来许多相聚别离,来到我眼前又平稳消失。我想象舷窗边疲倦旅人的脸,不知道北京是他们的远方还是故乡。

我会跑过一条条的斑马线,跑过甜到腐烂的水果摊,跑过路边上百桌的烤串啤酒,跑过礼拜刚刚散场的清真寺,跑过小区门口热闹的广场舞,还有购物中心闪烁的橱窗。跑过夜晚的心情,就像是云开雾散那一刻空气里清冽的味道。

在流很多汗和鼻涕的时候,在宽敞大路上踩着街灯像风一样奔跑时,自身的存在感是那么清晰,我没有在想任何事情,我只是强烈感受自己的存在,每一寸皮肤,每一个器官,都是清清楚楚存在在那里,这种踏实的感觉,我只有在跑很长很长的路时,才会获得。

从起初的不情不愿,到一天天跑上瘾,我常常和多多同学忙到十二点多,他说还跑吗,我说跑。我当然知道坚持做一件事是美德,但有那么多我所喜欢的我都没能坚持下来,却把跑步这件事坚持到了自己的极限。

2015年的秋天,多多同学随我回家,我们依旧每天变着路线跑,在家附近的公路上跑,在环山路上跑,去体育场的跑道上跑,看着APP里记录的跑步地图,我也重新认识了一次自己潮湿多雨的故乡。

背回家的笔记本里有去希腊时的照片,我说有生之年,一定要再去一次雅典,去马拉松跑一次真正的马拉松。

于是非常巧合地,就在那两天,我看到了即将举办的吴哥窟国际半程马拉松正在开放报名,我当即就问另一个长期跑步的朋友去不去,朋友说去,多多同学马上完成付费报名并预订好机票,我们谁都没有给自己一点犹豫的时间。跑步,让我们都变成了更爽快,也更硬朗的人。

稀里糊涂地报名,稀里糊涂添置了许多跑步装备,想到自己居然要去跑一场真人版的古庙逃生,我真是走在路上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12月4日深夜,我和多多率先抵达暹粒,5号一早,我们就兴奋地坐tuk-tuk去会场取比赛包。北京已是严冬,可这里还是永远没有尽头的夏天,坐在四面敞开的突突车上,风几乎要把整张脸都吹跑。

取包地点搭起了长长两排帐篷,队伍从里面一直排出来,像缓慢挪动的长蛇。队伍里欧美人居多,毕竟暹粒一直都是他们的度假天堂。有个从杭州独自来跑马的姑娘排队时见到我开心地尖叫起来:“天啊,终于可以说中文了!”之后她便在漫长等待中愉快地聊起她的跑马经历,并热情邀请我参加晚上的跑者派对。我们收拾装备的时候遇到了一对年过60的老夫妇,从2010年开始,他们已经跑过了300多场马拉松,90场是全马,这回刚刚结束了千岛湖越野跑,在皖南玩了一圈就直奔暹粒而来。

只要在路上,总会遇到很多超乎想象的人,他们是不一样的普通人,在平凡无奇的大地上闪着光,看到这些光芒,我也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有无限可能。

5号晚上,朋友到来同我们会合,次日凌晨三点半起床出发,只见星辰。窄窄的马路挤满了拉着跑者们去参赛的突突车,密密匝匝的车灯从暹粒的大街小巷汇集到去往吴哥窟的主干道上,黎明前的黑暗里,我们同所有路过的陌生人挥手打招呼。

我们的起跑线,远处就能看到小吴哥,在等待起跑的时间里,天空一点点褪去墨色,吴哥城背后朝阳升起,原由网站在身边的陌生人也一点点被看清了面孔,被高高大大的西方人围在当中,我们自嘲是霍比特人来到了巨人国。起跑的瞬间,大家欢呼雀跃大喊大叫,宣泄着长久累积的兴奋,从香港来的男生一面小跑一面挥手和我们说加油。

从六点到九点,我们跑在小吴哥的古迹中,跑在热带的森林里,跑在烈日下,跑在旱季的湖水边,我们跑过一个个城门,跑过一段段久远的传说,跑过巴戎寺的高棉微笑,跑过湿婆神毁灭重生的舞蹈,跑过搅动乳海的长蛇,也跑过不同的肤色,跑过路边等着和你击掌的当地孩子,跑着跑着也会偶尔停下来给孩子们发糖。志愿者们则一面分发补给,一面用各种语言说加油。

我用了三小时跑完了自己的第一个21公里,没有树荫的地方就快跑,有树荫了就慢慢跑,跑累了就放纵自己走一走,把冰块使劲抹在脸上抵抗热带毒辣的阳光,冲过终点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又解锁了一个新的人生副本。小小的一枚奖牌,是我小小人生里,一个大大的见证。

当天晚上我和朋友穿着一样的牛仔背带裙,趿拉着人字拖手拉手在热闹的老市场街头买木瓜奶昔,在Amok吃地道的美食犒劳自己,最后在因为安吉丽娜朱莉而出名的red piano喝酒庆祝。多多同学喝下一大杯明黄剔透的吴哥啤酒,朋友把脑袋伸出窗外,忽然轻轻叹了口气。窗外是被灯光映照得斑驳的热带夜晚,混杂的音乐与不相通的语言在燥热空气里搅拌,我说干杯。

2016年,我们又去烟台跑了一次马拉松,北方夏末的太阳并不比热带更友好,这一回我跑得更轻松,成绩也更好,带着贝壳状的银色奖牌去看了当时上映的《七月与安生》,刚刚跑完的马拉松忽然变得像一场遥远的记忆,身边的陌生姑娘一直捂着脸哭泣到电影散场。

想要用跑步的方式去丈量的远方有很多,想以跑步来消弭纷扰的时刻也有很多,我知道,没有雾霾的日子,我还要继续我的夜跑,我知道,我们还会跑过世界更多的角落。

当我跑过夜晚,跑过星空,我才知道,跑步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热爱跑步的人是多么快乐,也知道,多的是你不想做的事,而不是不可能的事。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穿越一次时空:暹粒是这世界一百年前的样子

凌晨三点半,我们一行三人站在暹粒街头,收到Kun的微信,他说有些私人的事情需要处理,会请他的朋友载我们去吴哥窟半程马拉松起跑点,我几乎是吼着说:“这家伙到底靠不靠谱啊!”

Kun是我从网上找到的暹粒当地突突车司机,沟通时客气又愉快,结果哪知见他一面竟如此困难。

第一天,说好一起跑马的朋友由他接机,他却忽然有事安排了别人代班。

第二天,也就是三点半的爽约,让我有点懊恼是不是所托非人。

第三天,他终于露面,说好七点半出发,他在七点十分抵达酒店外,微信告诉我们他来了。还在赖床的我非常惊讶,赶紧回信息要他等一等,只是跑马留下的三双残腿很难雷厉风行起来,终于磨磨唧唧迟到了半小时,见面第一句话变成了sorry sorry。

怎么竟变成了我们的不是呢?可是看到笑得灿烂又腼腆的Kun,我真是一点念叨他的心思也没有了。

Kun瘦瘦高高,很黑,眼窝和两颊凹得厉害,眉骨则又凸得厉害,长得像佛教画里的金刚,圆眼宽嘴,不怒自威,可他偏偏像所有高棉男人一样生来爱笑,所以更像小吴哥城门外引桥上的神族造像。

后来我跟他说我们都觉得你像这个一起搅动乳海的神像哎,他一脸受宠若惊的样子,连声说真的吗真的吗谢谢谢谢你们太好了你们真好。

Kun带着我们三进三出吴哥窟,整整三天顶着旱季干爽的烈日泡在古老的废墟里,从精致的女王宫到丛林深处的崩密列,传说古时候的国王夜夜登上九重高塔与蛇神交媾算是祈福国家,而我们费力爬上高台,看见热气球在落日的方向上升,只觉得一砖一石的落寞。我曾看蒋勋写《吴哥之美》,亲眼看到才觉出成住坏空的悲壮来。

最喜欢的一座寺庙自然是巴戎寺,有那么多的笑脸,早上太阳升起,那些笑脸被一张一张地照亮,就觉得自己置身奇迹,也成了不朽的一部分。

每次我们去一点点攀缘那些古迹时,Kun就在车上扯起小吊床找片树荫睡觉。我问他是不是对吴哥窟都腻味了,他说不是的,“我了解这里的每一个寺庙、每一处废墟,我喜欢吴哥窟,我曾经用一整个月去看这里的一切,是更年轻一点的时候。吴哥窟,是奇迹。我没有办法用英语给你们讲我了解的那些,也回答不了你们的问题,会觉得遗憾”。

Kun的英语当真已经是很好,比如在荒郊野岭走岔了,打个电话也能彼此很快弄清楚坐标找到对方,可是那些雕梁画栋的印度教传说,也许真的很难用另一种语言解释清楚。

他说起开始没能来接我们,是孩子忽然发烧,还从手机里找出了和妻子的结婚照,穿的是高棉传统服饰,新娘画着很浓烈妩媚的妆容。他说在他们这里,生病是很可怕的事情,很可怕,于是表情就显露出了忧愁,他们这里人一旦真的生了什么严重的病,有条件的就都去泰国治疗了,他们,不行。

他第一次说起中国好,是指着满街的老款日本车,说:这些都是从你们国家淘汰过来的老车,你们国家现在没有这样子的车了吧?我们齐刷刷摇头说没有,可是老车好看啊,他摇头说还是新车好,中国真好,都是新车。

都说生活在热带的人天生懒惰,大概是有道理的。那样炙热的阳光,能把时间烘烤得仿佛停滞,让人只想脱光身上所有的衣服在树荫下躺上一整天,根本是让人无心工作的气候,大部分暹粒人也安于这样的瘫痪,可是Kun非常努力在工作。

他在突突车上装了一个绿色的小冰箱,每回从一处废墟里出来就能一眼从一排突突车里把他那辆辨认出来,小冰箱里常备矿泉水、冰镇香蕉和降温冰袋,恨不能一天塞十几瓶水让我们统统喝光。

他要我教他那些寺庙的中文说法,他说他下一步的计划就是系统地学习中文,他说这样能够多赚些钱。此前所有的旅游从业人员都是一心学英文,因为内战结束后,暹粒一直是欧美人的度假天堂。

他说忽然有一天,就接上了三个50多岁的中国阿姨,她们一句英文不会说,而那时他也一句中文不会,沟通全靠比画,阿姨用手在空中画了山,又指了指太阳,然后做了下坠的手势并配以“咻”的发音,Kun赌她们是想看小吴哥的日落,于是载了她们去,果然蒙对了。中午的时候,阿姨们说饿了饿了,Kun想这个时间这么着急地提要求,大概是要吃午饭,再度蒙对后,他曾一度以为“饿了”是中文“午饭”的意思。

是从那一次开始,他有了学习中文的想法,他说当时他就觉得,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游客来到这里,所以他开始向不同的中国客人学习一些基本的沟通词汇,同时在网络普及之后注册了各种中国的社交平台推广自己的突突车业务,也是因为他的可以称之为远见的这些举动,我才能找到他。

行程第三天我们去崩密列,他开了自己的丰田车来接我们,我们开玩笑说你们这些突突车司机是不是都很有钱,他很认真地说也不是,他不怕累他很勤快赚钱,所以他确实赚了些小钱。

也是啊,全城都在靠旅游业挣钱,到底谁赚得到真金,谁又只能临渊羡鱼呢?

从崩密列回来他载我们回酒店,告别时敲定了送机时间,我们开玩笑说你可别不告而别让今天成永别啊,他说不会的不会的,他一定准时来送我们。

下车付钱给他时,他忽然说他很少羡慕别人,可是他非常羡慕一个朋友,他在北京,他常常给他发北京的照片,真好。

我们说北京有雾霾,空气非常非常差,没有蓝天没有白云,他说可北京还是好。

他的眼睛就像我们这些天遇见的所有柬埔寨人的眼睛一样,像浮满雾气的深潭,氤氲的,幽幽的,很容易让人觉得里面都是伤感。

Kun短暂分开的两天里,他已经马不停蹄接了新的客人,而我们则在小小的暹粒城里把老市场和酒吧街走穿。

从酒店去酒吧街要经过一条小巷,夜晚走起来,竟然像回到了90年代的故乡,热闹又潮湿,垃圾不会及时收走,有院子的人家就在院子里晒月亮,朋友说竟然起了乡愁啊,结果迎面撞上了灯火通明的多乐之日,刚要掉下来的眼泪生生笑了回去。

那两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吃粉与喝酒。

我对吃粉这件事已经迷恋到半夜十二点突然把多多同学拽出酒店,去老市场的街边吃夜市小摊上的牛肉米粉。一碗米粉分量不大,香气却浓郁,把不认识的绿叶菜悉数泡进滚烫的汤粉里,混合着东南亚食物特有的香料气味,在夜晚晴朗的北纬11度,热腾腾地将米粉吃下肚,再喝上一口一美元的木瓜奶昔,简直此生无憾。

而零点后的酒吧街,常见漂亮的美国大妞集体站在桌子上跳舞,甩起浓密的长发,在夜色里有一种决绝的性感,走过的路人吹起口哨,酒吧连着酒吧,街摊连着街摊,彩色的灯次第更替,所有的背景音乐都不肯退让半分,熙熙攘攘的小城街头,是全然的醉生梦死。

总是很难相信,这里是刚刚结束内战才二十年的地方。那一刻我忽然在想,对当地人来说,这些送美金来的白人不是来自西方,而是来自未来,一百年以后的未来。

内战炸毁了整个国家的电话线,所以这里没有电话,只有手机,大多还是黑白屏幕的老款,那也只有在暹粒或者金边做旅游业的人才买得起。十年前吴哥窟里的地雷才被全部清理干净,在郊区以及乡下,依然不能走标记道路以外的区域,否则随时都可能踩雷。因为地雷而造成的残疾,是突出而棘手的问题。其实,这是一个非常非常贫穷的国度,没有制造业,更没有基础产业,因为吴哥窟对旅游业的带动,导致了很不健康的经济模式,那就是人人都知道,在吴哥窟首先要学会怎样应付乞讨的孩子。而旅游业也导致了整个国家贫富差距如天地悬殊。

我想起后来有个朋友去吴哥窟,请了导游,导游说:“你们中国人是不是总觉得社保制度不够好?我告诉你们,我们柬埔寨人只有一种保险,那就是自保。排雷到现在,我们全国人民还能每人分到半个地雷,所以我们很知足,能活一天是一天。你们中国开始人口老龄化了吧?我们没有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平均寿命才56岁。”

朋友说你们这些摄影师都是骗子,80年代中国一样的地方怎么就能拍那么美。

我说不是的,我是真的觉得那是个很美的地方,吴哥窟简直美得吓人,可是美,已经是个非常非常遥远的事情了,有些美并不属于今天。

虽然暹粒的繁华都是假的,可是高棉的微笑是真的。这里的普通人,只要一笑,我就觉得他们真是可爱。

吴哥城外引桥上的神像纷纷在内战里被革命军砍掉了脑袋,再也看不见眼前的动荡,内战里,人们的眼睛也被蒙上,假装什么都看不见。战争里从来没有重建与修补,只有无止境的破坏。古老的高棉王朝遗弃了这座旷日持久雕筑的吴哥城,一段历史好像也就顺理成章地结束了。可是今天,我们不会再随便遗弃一座城市,也无法轻而易举掩盖一切痕迹,国际救援组织前赴后继来到这里消除战后普通人的身心创伤,只是战争过去之后,一切补救都像是欲盖弥彰的粉饰。

在某种意义上,吴哥大概和南京城一样,在同一块地方,有一代代的君王,一世世的传说,新的伤痕遮掩旧的结痂,骨头缝里早已是废墟一片。湿婆神的舞蹈,搅动乳海的大蛇,雕刻下来的史诗比文字更生动,到处都有洪荒的传说,却并非处处都有巴戎寺这么触目惊心的微笑。

来到这里之前,我看了《真腊风土记》,看了各种与高棉历史相关的文献资料,还有那场旷日持久死伤数万人的内战,那个曾经在我的认知里只有吴哥窟的国家变得好像已经去过无数次一样。那段时间,我像个话痨一样反复对朋友们诉说柬埔寨给我的各种震惊,我很难想象,在我每天放学坐在电视机前看《灌篮高手》喝饮料时,有个雨林深处的国家正在经历血雨腥风。

而今我打暹粒的烈士陵园走过,风和日丽,天朗气清。

离开暹粒当晚,Kun开车来接我们,副驾驶坐着他的小女儿,四五岁的样子,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偷偷打量我们,Kun说say hi,她就奶声奶气地说hi,然后用手捂住脸扭过头不肯再搭理我们。

Kun说她一定要跟他出来,一直哭闹,他心软了,非常抱歉。

我们连忙说为什么要抱歉,多幸福啊,女儿想跟你黏在一起。

一路上Kun都试图引导女儿用英语同我们说话,可惜漂亮的小姑娘实在太过害羞,我说柬埔寨也像中国一样开始流行英语要从娃娃抓起了吗,他说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他希望女儿早一点学会英语汉语,以后就可以出国。

“我还有一个儿子,不过不在身边,我送他去金边的国际学校上学,现在念小学。”

“这么小就送出去不会担心吗?”

“会,最怕生病。但是想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只有去金边,我想让他以后能去中国留学,要是我再赚得多一些,就去英国也行,不要留在国内。”

“女儿以后也这么打算吗?”我说着冲扭头来偷看我们的小姑娘眨巴眼。

“是啊,不过因为是女儿,所以更舍不得一点。”说完他哈哈笑起来。

“你们的小娃娃都长得好美,太可爱了。”

“是吗?可是我觉得中国的小孩比较漂亮。我们的小孩太黑,你们皮肤白。皮肤白好看。”

我想起很多年前和一个美国朋友聊天,他说他真不明白为什么中国的姑娘总要把自己弄得很白,白有什么好,黑才好看,才健康,有小麦肤色的人才会被认为是有钱人,因为有钱去海边度假晒太阳。

我当时的回答是,自己没有的,就总觉得好,所以你们觉得黑好看,因为白有什么稀罕。

只是白人说黑皮肤好看时是一种隔岸观火的姿态,Kun说白皮肤好看时,是一种切实的渴望。

临别的时候,Kun还是坚持塞给我们两瓶水,一直要女儿跟我们说bye,我说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我们都想寻找一个更好的地方,但是欢迎你来北京,如果你来北京一定要告诉我们,我们请你吃烤鸭!

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去中国,能去北京。

虽然我们不能理解这个愿望,但我们能理解高中就把孩子送去北美的父母,能理解十个同学八个出国,能理解去到喜欢的国家时就喊一通“移民吧”。

所以最好的地方到底在哪里呢?也许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地方,当全世界都想去美国的时候,美国人已经想去火星再也不回来了。

我在机场寄走了给朋友和自己的明信片,坐在登机口翻看在书店买来的柬埔寨版《小王子》,虽然一个字也看不懂。

在通知登机的广播响起时,我忽然觉得,不同的国家之间相隔的并不是空间,而是时间,是用十年、一百年来计算都弥补不上的那些时间。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走进一次陌生人的生活:真正的海女『六点半婆婆』

遇见六点半婆婆的那个夜晚,我和多多同学拎着超市的大口袋,在济州岛黑漆漆的荒凉公路上,走了两个半小时。

我们住的民宿在犀牛峰东面,深藏于海边村落,窗外是一整面连接远洋的海湾,平静的时候多,大风大浪也有时。民宿漂亮的小院直接与海相连,愿意的话,可以在黑色礁石上看一整天潮涨潮落。

那是我们住下的第一天,民宿的老板是笑容温柔的大叔,在我们安顿好后,开车载我们去山崖另一侧的海边。

正是日落前,渐渐起风,白花花的海浪从红色的天边一层一层涌过来,五月底的海水依然冰凉,只是踩着海浪、迈出在海滩上奔跑的第一步时,我瞬间就遗忘了陆地。

跑累了,我们坐在岸边一面清理沾满泥沙的双脚,一面看遥远的落日,而后开心地去超市采购,到这里,一切还很顺利。

如果不是在多多同学拿出大叔的名片,准备让店员打电话呼叫大叔来接我们回去时,我忽然说,开车过来的时候觉得不是很远,要不我们走回去吧,如果不是我又说出了这样本该被警惕的话,可能我们就不会遇见六点半婆婆了。

明明记得没有那么远,可是走了一个小时还没有看到去往村里的那条小路。路边全是黑乎乎的密林,每隔一两百米才有一盏白惨惨的路灯,偶尔呼啸着驶过的也都是长途货车。

海水的咸腥在乡下的夜晚慢慢发酵,酿成胆怯,我紧紧抓住多多的袖子,左右张望,总觉得下一秒就会从一旁的密林中跳出挥舞尖刀的变态杀手。

路灯简直成了我唯一的希望,我只想快快挣脱黑暗走到光下,稍微获得一些安全感。就这样走过一盏又一盏路灯,终于在两个半小时后我们走上了回民宿的那条碎石小路。

因为过来的时候是白天,并且叫了出租,所以当时根本没有发现这片村落竟然有这样多的分岔小路,这样多低矮的房子,于是,我们很自然地迷路了。

大概肚子饿的时候比较容易急中生智,我想民宿的院子既然在海边,那么只要往海边走准没错。其实村落里的夜晚非常安静,可我们还是对彼此做了一个嘘的手势,也许吵闹不安的是我们自己的心情吧。

嘘,只要安静下来,就能听见海洋的声音,在不远处哗啦哗啦地往复着。

于是我们便顺着海水的声音,往一个方向走,忽然,一阵犬吠打破了村庄的沉寂,或者说死寂,我吓得惊叫了一声,犬吠也更加凶狠急促起来,只听一阵仓促的小跑,一只身形硕大的土狗就从某个院子里WAMBZ蹿了出来,冲着我们龇牙咧嘴,气势汹汹挡住去路。

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雪上加霜的是,这里似乎家家都有看家犬,这一只的嚎叫引来连片呼应,一时间柴门犬吠此起彼伏,毫不夸张,我真的相信自己要被咬死在这荒郊野外了。

就在我们不知所措的时候,忽然听见了人声,似乎是老婆婆的声音,但底气十足,特别洪亮,她重复着一个简短的韩语单词,我们虽然听不懂,但从那条挡道恶犬的表现便能猜得出,老婆婆大概是它的主人,正喝住它,叫它回家。

“恶犬”很不甘心地又冲我们叫了两声,便转身朝主人走去,老婆婆的身影也隐约浮现出轮廓来。

她弯着腰把狗推回院子,虚掩上门,慢慢朝我们走过来。

借着低矮院墙上挂着的小灯,大概能看清老婆婆的样子,就像每日市场里看到的所有老婆婆一样,皮肤粗粝,皱纹清晰,身材娇小,可是看起来却有点坚不可摧的样子。

我们连忙向她道谢,她笑眯眯地摆摆手,大着嗓门说了好几句话,我们自然是一句也听不懂。老婆婆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某个方向,而后转身就在前面走,招呼我们跟上去。

平时的韩国电影没白看,我多少是听懂了“走”这个字,便连忙跟上去,明白婆婆是要给我们领路。

明明看起来已经70岁上下的老人,脚力却那么好,我和多多都无法轻松跟住。

顺利回到民宿后,我们简直不知怎样才能表达谢意,只能一直说谢谢,中文韩文英文混着说,一遍又一遍。老婆婆也笑呵呵地说了些什么,做了些我们不太看得懂的手势,又和在前台忙碌的大叔挥了挥手,大声嚷嚷了两句,便离开了。

就像在电影里常常会看见的韩国老人一样,衣服穿了很多层,许多颜色叠加在一起反而看不出一点鲜艳来,驼背,走起路来脚下生风,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

大叔说他往超市打了很多电话,询问是否有中国客人在找旅舍,一直担心地在等我们,听说我们竟然是走回来的,他做了一个异常吃惊的表情。往后的几天,他把我们的壮举讲给了这里的每一个客人听,若是我们恰巧在场,他还会特意指着我们对人家说,就是他们,而后爽朗地笑上好一阵子。

大叔说婆婆姓金,至于名字,从发音来判断大概类似贞淑。他竖着大拇指说金婆婆是村子里最厉害最有钱的海女,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这片海湾,从他记事起就日日看她与其他海女一起下海抓鲍鱼,去过最远的地方是济州市,今年已经72岁。

是真正的海女吗?真正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问了这么个蠢问题,并且还莫名其妙地重复了两遍真正的。

大叔很温柔地点点头,说,great。

在做济州岛的攻略时,许多地方都提到了在城山日出峰和济州市有海女表演,看过了解过,和触手可及,是两回事。

次日清晨六点多,我们哈欠连天地起床,清晨的大海蓝得不像话,太阳还没有升起,海水看起来格外温顺。如果日日都在这样的窗边醒来,大概就不会有什么烦恼了吧。

差不多六点半的样子,窗外的近海处忽然多出了一些彩色的圆球,仔细看了看才发现那是类似浮球的东西,进而看到有三四个身着黑色胶皮潜水服的身影,整齐地排成一排,上上下下反复扎进水中,扎下去的时间很长,脚蹼露在水面上,有些滑稽。

愣愣地看了一会儿,我才意识到那是海女啊!是真正的海女,是在工作,而不是表演的海女!

我连忙隔着窗户抓拍了一张,随后披了外套飞快出屋下楼,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穿过满天星盛开的小院,我这才发现院子边上有间小屋,起皮的外墙上挂了好几套潜水用具,还有网兜、浮球,这大概就是海女们共同使用的更衣室。小屋外是一条不算长的栈道,方便海女下水。

我在栈道边随便坐下,看海女们一下下倒扎进清晨冰冷的海水中,连续地,没有一秒钟的停顿与休息。非要亲眼看到,才能感受到那种在海中求生计的壮烈。没有专业装备,一切全靠自己老迈的心肺支撑,我想起《碧海蓝天》里,让雷诺饰演的潜水员说,只有抱着必死的决心才能得到美人鱼的爱情,在海底,蓝天变成了回忆。

海女也是这样吧,她们不要美人鱼的爱情,她们要鲍鱼的价钱,那种与年龄相左的力量让我呆呆注目了好久。

大概七点多的样子,有两人出水上岸,我立即认出了金婆婆,连忙拍拍屁股站起来同她打招呼。金婆婆也认出了我,扯开大嗓门同我说话,我也嗯嗯啊啊地点头回应,鸡同鸭讲了好一阵子,其实谁也没明白谁在说什么。

当语言真的成了最大的问题时,它也就不是问题了,很多时候,我们可能真的不需要语言。

之后的两天也是如此,金婆婆总会在六点半钟准时下海。于是我学会守株待兔,早早在小屋门口等她,好奇地看她穿潜水服,做准备,还要趁机伸手去摸上一摸那套在我看来无比神奇的装备。金婆婆依旧会不停地和我说话,我总觉得她是在告诉我什么样的时候鲍鱼抓得多,什么样的时候会白忙一场,而我最想问她的,是做了一辈子海女的她,对大海,究竟是喜欢还是厌恶,她怕过吗?

有一次金婆婆抓上来一条章鱼想放在我手上,我慌忙把手背到身后弹开三米远,引得她哈哈大笑。我猜她在洪亮的笑声里说的那句话大概是,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没用啊……

大叔说,金婆婆的老伴十年前病故,现在一直一个人住,除了极端的恶劣天气,什么也阻挡不了她每天六点半准时下海。金婆婆的大儿子在出海打渔时出了事故,小儿子在这里结婚后和妻子一起去了首尔开餐厅,生意做得不错,好多次要接婆婆去首尔,都被婆婆拒绝了。

在并不发达的海边村落,有海女的家庭几乎就算得上是“首富”,所以村里人总说金婆婆是财迷,舍不得那些等着被她换成钱的鲍鱼和珍珠贝。

“她每个月都要单独汇给读大学的孙子很多钱,儿子给她的钱她也全都给了孙子。”

“孙子会常常回来吗?”

“小时候放暑假就回来,但是金婆婆不让他下海,要是发现他偷偷下水,就会饿他一晚上。读中学以后,也就新年才会回来了。”

听大叔说这些的时候,我和多多刚从牛岛回来,坐在大厅里喝老板娘手冲的咖啡。

那一刻,我就好像在看浩瀚夜空中无数颗闪烁的星辰,那些数也数不过来的星光,都带着亿万光年的岁月在你面前燃烧。整面夜空里同时闪烁着无数个亿万光年,就像星空下站着的我和你,这些漫长的时间轨迹中,都有怎样的欢喜或者失落,全都不足为外人道。

每一颗星都和旁边的那颗星看起来差不多,就像我们每天擦身而过的陌生人,如果不曾为彼此稍作停留,那么我们永远都是面目相似的陌生人,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每个人身后漫长的历史故事。

所谓人生,并不是经过了跌宕起伏,就能拿眼泪或狂喜去夜晚的胡同口换一顿陌生人的大酒,仿佛自己变成了传奇。没有人会成为传奇,我们中的大多数,也只能像金婆婆一样,无论失去儿子还是失去爱人,都还是要一天天重复出海,重复劳作,日复一日。

离开前的那一天,我们回来得依旧很晚,走过第一次遇见金婆婆的路口,忽然看见她在灯下冲我们招手,依旧很大声地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话,塞给我们一袋通红的泡菜。

那天晚上我们在房间里煮泡面,加了金婆婆给的泡菜,听着风吹海浪下饭。

第二天的六点半,我们没有看见海女出海。大叔说婆婆们是结伴去了济州市赶集市。我手里还握着相机,想在离开前为她拍一张郑重的照片,结果却连说再见的机会也没有。

虽然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次见到六点半的海女金婆婆,可我竟然见过她下海的样子,见过她的笑容,听过她的声音,吃过她可能是专门为孙子腌渍的泡菜,到现在,我依然觉得幸运。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自拍一套婚照:定格我们的爱情

小的时候,我特别向往二十七八岁,觉得那真是最好的年纪,又年轻,又独立,可以抽烟喝酒谈恋爱,可以穿长裙短裤高跟鞋,可以赚钱花钱,谁的话也不用听。

当真到了二十七八岁,我忽然陷入中年危机,路上见着十几岁的学生心里全是嫉妒,觉得世界是属于他们的。朝气蓬勃当真是属于少年时代的词,虽然当时觉得它太普通。

渐渐地,我们说得最多的一句,是时间怎么这么快,那是三年前吗,那是两年前吗,我怎么觉得就是去年而已啊,而身边人的情谊,最长的竟也能够数过两位数。

时间寸步不停,即使意识到这一点也并不能让它慢下毫厘,所以,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大概就是拍下更多的照片,真到老得哪儿也去不了的时候,还可以翻看照片记起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还可以和喜欢的人一起看看当时爱情的模样。

所以,我和多多同学无论去到哪里,都会专门留出时间自拍一套合照,在南京的街头,在济州岛的海边,在新西兰的皇后镇,在烈日炎炎的暹粒,在青岛的八大关,在遥远的新疆,瘦瘦的三脚架就是我们的私人摄影师,天涯海角,我们总是对着它咧嘴笑。

我们第一次自拍合照,是在南京,雨后的民国建筑群附近,心血来潮权当好玩儿。真正开始将自拍固定为旅行中的习惯,是从2015年的五月,我们去济州岛自己为自己拍婚照开始的。

2015年伊始,我们着手为两个人的新生活做各种各样的准备,要把房间装修成喜欢的样子,要筹备复杂的婚礼,要开张小小的摄影工作室接拍客片、制作视频,就这样马不停蹄忙到五月,初夏有了影踪,忽然被催促说你们拍婚纱照了吗,再不拍要来不及了,要快拍啊!

婚照啊,我们在北京的各种公园里围观过不少次婚纱摄影,常有一个摄影师带着两三对新人,在一片死气沉沉的人工湖边轮流咔嚓,一样的造型,一样的表情,只是不一样的脸,等回去PS之后,大概连脸也差不多了吧。况且我们也给不少情侣拍过充满美好回忆的轻婚纱照,所以自己的婚照,难以心甘情愿假手他人。

到底该怎么办呢?拍是一定要拍,又想拍得不一样,我翻来覆去想了一整晚,早上一睁眼就对多多同学说,我们找个风景好的地儿,自己给自己拍婚照吧,把这件事在旅行的途中解决掉,至少不会有什么遗憾了。

多多同学欣然认同。时间有限,我们合计了一下,飞快敲定了济州岛作为目的地。碧海蓝天,清洁街道,清淡色调,飞一趟济州岛比飞到云南还要近,免签,随时可以出发。

我们决定之后就开始准备拍摄行头,我买了一条白色及膝连衣裙,一双裸粉色小皮鞋,一块直径一米五的头纱,和多多同学准备了一对胸口绣有棒棒糖的白衬衫,还有一白一绿两件《丁丁历险记》的T恤,短裤和鞋子都是浅淡的薄荷绿,道具则带去了松枝浆果花环做头饰,捧花则是一大捧风干的满天星。

就这样搭乘两个半小时左右的飞机降落在了这座中心处是休眠火山的北方小岛,开始了为期一周的自拍婚照之旅。摄影师是我们,造型师是我们,模特还是我们,如果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我们就是想一起把这件事坚持到底。

试拍是在中文区的泰迪熊博物馆,因为我们发现室外小花园里有很多用来跟游客互动的泰迪熊造像,觉得拍起来会很有意思,顺便可以和相机磨合一下,同时也练习一下当街自拍的厚脸皮。

第一次正式拍摄是在离开西归浦的前一天,海岛总是有更强烈的日光,所以我们不到六点就爬起来,穿上一模一样的白衬衫,穿过大街小巷,走过偶来小路,来到渔人的码头。沿街人家好看的蔷薇花,还没有开始营业的别致店铺,彩色的小路,长长的栈道探进浅浅的海湾,我们一路走一路拍,觉得哪里都好看,哪里都能拍出有故事的画面,大概是因为无论到哪里都是两个人在一起吧。

高高兴兴拍完收工才刚刚八点半,于是我们回到酒店吃了早饭,又酣睡了两个小时才开始一天的行程,丝毫也没有因为拍摄任务而耽误吃喝玩乐。

第二组照片我们穿上了《丁丁历险记》的T恤,在离开济州市前沿着滨海步道蹦蹦跳跳地一路拍到我喜欢的红色灯塔下。

济州岛本身就像是个巨大的灯塔博物馆,飞机降落前就能在空中看见梨湖木筏海滩的小马灯塔,落地之后,更是到处都能看见工作中的灯塔们。终日生活在陆地上的我们很难想象深夜里来自灯塔的一束光对海上的船只究竟意味着什么,只好想象,那大概就是来自家的讯号吧。

我们向往漂泊,却也需要转身能够看得到岸,所以风浪痛快,可家却凝固了所有对美好的期待。

终于要拍替代婚纱的白裙了,真是很难想象我竟然顶着花环穿着白裙一级一级爬上了城山日出峰。在游客熙攘的山道上,我们架起三脚架,做鬼脸做笑脸,屏蔽掉周遭的人来人往,一起编着情节帮自己入戏。为了等一个空镜,等过一拨又一拨的人群,一个人做会不好意思的事情,两个人一起就所向披靡。

在绿草如茵的山顶,在海浪拍打黑色礁石的崖边,我们听着风声,借天地间好看的一处场景,留下那一刻不管不顾的笑脸。

下山之后在咖啡馆稍作休息,我们就去城山港坐轮渡奔赴牛岛。岛上的风出奇大,把我刚刚剪完没多久的短发吹得直往脸上糊,迎风骑单车,整个人都有一种神经错乱的欢快感。

许多年前,我在看《触不到的恋人》时,并不会想到自己会来到电影里的那片沙滩。那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美国曾经有过翻拍版本,但远没有原版动人。

海边的孤独小屋,邮箱里来源不明的信件,隔着时空的罅隙与一个人克制地相爱,这是黑头发的我们才会有的爱情啊。

环岛途中陆续拍下那些并没有提前设计过的画面,我们在路边亲吻,在风里挥起头纱,在海边的彩色长椅上仰头哈哈大笑,在单车上踩出一遍回不去的少年时。我们一遍一遍调试参数,一张一张试验光和角度,我说这样你说那样,最后定格得措手不及。

爱情里不会永远都是快乐,但此刻的快乐一定会被长久地记住,再经由这一张张定格的照片反复提醒这一段身披白纱的长途跋涉。

最后三天,我们刻意避开闹市,住在犀牛峰附近的海边村落。院子连海,窗外就是一整面大海和犀牛峰,月亮挂在影影绰绰的山崖上,晚上枕着海浪入睡,清晨能够看到村落里的海女下海劳作。

大海让人畏惧,又让人心生欢喜,漆黑夜空下,只听到汹涌的海浪翻滚着吞没掉一切的声响。海浪的声音,就是地球的声音吧,从很遥远的时空来,消失在触手可及的岸边。

晚上我们披了衣服坐在院子里,吹着凉风看相机里的照片,把在房间煮好的饭拿到院子里来吃,聊一些一夜之后可能就会忘掉的闲话,而忘不掉的是我们对未来依然有期待,这期待,让人心安。

结束这趟旅程的当天早上,我们又起了大早,在精致的小院里拍摄最后一组婚照。有草坪,有满天星,有长椅,还有礁石与海风,以及那么一点点的舍不得。

带着两张满满的存储卡,我们坐上了回程的航班,回来之后用了很长的时间筛选照片、修图。这些照片被我们用进了电子请柬,做成了暖场视频,做成了海报,做成了桌卡,也做成了小糖瓶上的标签,自然也洗了出来贴在房间的各个角落。

现在偶尔扭头看见沙发背后的照片墙,看见你的白衫我的白裙,我就会想起西归浦吵吵闹闹的市场,哦雪绿茶博物馆的茶园,生态乐园的小火车,月令里的仙人掌自生地,梨湖木筏海滩上的小马灯塔。我们几乎辗转了岛上每一个想去的地方,却仍然觉得不足够。

想用一生的时间来好好看一看我们生活的这颗星球,显然是无法实现。哪怕只是像济州岛这样的小小岛屿,也足够惊艳我们很久很久。

婚礼的主题是旅行,每个人对爱情都有不同的想象,对我来说,可能就是我坐在奔驰的列车上,没想到你会在某一站上车,票面上的座位号在我旁边,目的地与我相同,于是我们要一起走完这一趟单程旅途,从此沿途要看相同的风景,遇到相同的过客。为了证明我们曾一起看过的窗外风景,一起短暂停留过的沿途小站,我们开始从去过的每一个地方带回两个人的自拍。

旅途里用眼睛看见的风景,用嘴巴吃下的地道美食,用耳朵听说的陌生人与事,还有身边的你,一个都不能少,这才是我想要的旅行啊。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找一样东西来收集:城市杯,冰箱贴,书签,以及走过的路

我的书桌旁边是从宜家买来的蓝色三层小推车,最上层放着七八只杯子,用作笔筒,分别装着马克笔、记号笔、荧光笔、彩铅、钢笔、笔刷等一众手账书写工具。这些杯子都是口径一模一样的马克杯,它们全部来自星巴克,但却并非来自同一个地方,它们曾经隔着许多时区与纬度,但最终,都停留在了我的小推车上。

每一个杯子上面都是一个城市的名字和代表当地的标志性图案,也就是说,我从那些城市一只一只带回了这些毫无新奇之处的杯子。

世界已经被网络缩小到跑遍天涯海角也无法弄丢自己或者弄丢别人,所以,动动手指,没有什么东西是无法被购买的,太方便,也太无趣,旅游纪念品因此变成了鸡肋一般的存在。

只是,我们虽不必要在去过的地方刻下“到此一游”的痕迹,却也实实在在想要随身带回些什么来。这个不远万水千山带回来的举动本身,就饱含有无法与别人共情的仪式感。随身带回,摆在家中,每回目光不小心打到,或者来到家中的客人随口问起,都能轻而易举提醒自己去到过的那些远方,小小的物件里冻结了日常不会专门想起的一块时空。

比如多多同学无论去哪里都一定要尝一口当地烟草,把空烟盒带回来。

而我的选择更为普通—冰箱贴,像勋章一样布满冰箱,旅途上看书弄丢书签,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地收集起书签来,还有也是一不小心开始的星巴克城市杯。

我的第一个城市杯来自西安,草长莺飞的四月,在大雁塔附近,我也不知当时为何要去星巴克排队买一颗橘子味的棒棒糖。排队的时候看展柜上的杯子,身边的朋友彤说,每个城市的星巴克都只卖自己的城市杯,也挺好玩是不是。是啊,于是我们一人拿了一个画着兵马俑的西安杯让服务生包了起来。

兵马俑画在马克杯上并不好看,是平时绝不会买回家来的东西,但从店员手里接过来的时候,心里居然有点美。

这个举动无关审美,只关乎现在我看见红底杯面上严肃得有些好笑的兵马俑大叔时,就会想起我和彤分别从北京和哈尔滨飞到西安,她在登机口等我,一年没见的我们在西安过了个热烘烘的春日周末,还有一份又一份牛肉泡馍、肉夹馍、小酥肉、烤面筋、麻酱凉皮……

高雄杯一样盛满了食物的气味,高雄夜市上我来回走了三遍,喝了三杯浓浓的木瓜牛奶,吃了虾、鲍鱼、鱿鱼、乌鱼蛋烧、大肠包小肠、牛轧糖、豆花,和内地的物价比起来,台湾的夜市就好像是不要钱,我吃吃喝喝撞上了星巴克,买下了收藏里最便宜的一只城市杯。

对收银小妹说比内地便宜呢,小妹惊讶地说是吗,我以为全世界的星巴克都一样耶。

我也这样以为,所以在奥克兰因为买杯子而被赠送了一杯拿铁时,不知有多惶恐。

在奥克兰的时候,恰逢周末,除了中餐韩餐日料之外,沿街所有店铺一律歇业,连星巴克也在下午四点半早早关门,以至于我们外出回来住地连续扑空,最终在临走前一天赶上了营业时间。

我只想要马克杯的系列,展柜上没有,两个服务生一起帮我找,终于找到了库存里仅剩的一只杯子,黑人姑娘说买杯子赠送拿铁,我确定了两遍才相信。

我拎着包装好的杯子,握着一小杯热拿铁,和多多同学一起散步到附近的海滩,忽然一下就人声鼎沸起来,似乎整个街区的人全都来到海滩上开派对。有人拖家带口在海边绿地野餐,有人带着爱犬冲浪,有人打沙滩排球,有人并肩等落日。

海水漫过的黑沙滩像一面光滑的镜子,我看着海浪涌过来的方向,这里是南太平洋,是颠倒过来的世界,真是难以想象。

就这样看了一场海上落日,日落的同时很快起风,冲完脚我们提着鞋子光脚从海边一路走回酒店。回到房间的那一刻,天空顷刻暗下来,我们都想努力记住这样一个即将告别的时刻。

和黄告别的时候,我也带了这样一个城市杯走,是合肥杯。

同黄做了十多年朋友,在弄丢一个人很不容易的今天,想留住一个人也同样困难,我经常感叹说那些没有因为疏远而消失的情谊都是岁月的奇迹。朋友之间,强硬绝交老死不相往来是少,多的是不知怎么就慢慢断了联系,从无话不说到你再也不是我第一个想去分享心事的人,就像爱情的消失一样,没有原因,没有对错,只是消失掉了。

对我来说,阿黄是这样一个奇迹,特别是从念大学开始,我们就始终在不同的城市。

毕业后她留在合肥工作,所以假期回家我们也难得见上几面,她总说让我去合肥住上两天,可也总有这样那样的安排没能成行。后来我开始做人像摄影,才下定决心带着相机去找她,理由是拍一拍独居女青年的日常。

是一个周五下午,我去她工作的地方等她下班,吃了晚饭在银泰附近轧马路,就是在那里买了合肥杯,两个人还额外买了一样的樱花保温杯。再走回她的小公寓,我给她化了妆,拍了照,她人生第一次下厨给我煮意面,晚上我俩裹在一床被子里说着话各自睡着。

她最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无论你做什么样的选择,我都是最支持你的那个人,无论你走了多远,也要记得回头看看,我总是在那里。

合肥杯上的包公也是一样严肃到尴尬,可每当我看到的时候都会想到那两个我和黄睡在一起的晚上,想到第二天公寓楼里有人家煤气爆炸,我踩着满地的水一步一步慢吞吞走下22层。

黄来北京出差,帮我客串摄影助理,我带她吃我喜欢的小面、油焖鸡、涮肉、吴裕泰的花茶冰激凌,喝五道营里的flat white,常常收到她寄来的礼物,胶带纸、点心、Mocca的小鱼饼干。

未来的事说不准,可黄这个奇迹,我总希望还有下一个十几年。

爱情也是这样吧,我们不太愿意说长久,但又对长久有期待,细水长流更多的是想建立对自己而非对对方的信心。

济州岛的城市杯装的是爱情,是我和多多同学一起扛着三脚架大街小巷自拍婚照的那些天,杯子上有落日有海女,旅途里奇妙的际遇也都能因此被一一想起。杭州和上海的城市杯,是多多同学第一次去到江南这些美好的城市,两个人的事情没有那么多跌宕起伏,只想一起走过更多的路就好。

我原本设想让朋友们挑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把这只杯子留作他们的专用,但利用率确实没有那么高,索性用来装各种各样的小工具和笔,也算物尽其用。

其中一个杯子里就装满了书签,有磁铁的,有木质的,有传统的纸笺,也有做成各种奇怪形状但都很实用的,在雅典的机场买了两对小书签,在屯溪老街买了一套手绘皖南古镇的书签,从一开始不经意地买下,到后来刻意去搜集,那也是属于旅途美好回忆的一部分。

有的朋友会收集可口可乐的包装瓶,摆满一整个柜子,看起来颇为壮观,第一次看见的时候我很震惊,我从没想到可乐有过那么多种好看的瓶子,干干净净摆出一面亮堂堂的红色来,没有什么用,却很满足。

也有朋友收集一切喝过的酒瓶,有的用来插绿植,有的就摆墙根,瓶盖也都悉心收纳,每次去她家里的时候,她都会指着同一个瓶子说,看我们喝过的,于是就反复想起坐在窗台上喝酒看万千窗口万盏灯火的夜晚。

还有人收集每件衣服自带的备用纽扣,小小的铁盒里装了几百颗纽扣,轻轻一摇就哗啦啦作响。有人收集缘子小姐的扭蛋,有人收集电影海报,有人收集商品吊牌,有人收集树叶与花瓣,我也遇见过收集不同地方的水与泥土的旅人。这些小东西都不难获得,一件件累积起来,却有意外的治愈力,因为所有物品,都是回忆。

只有在自己的回忆里,我们才能一再确认自己的存在感,可能人生的终极问题,除了吃饭,就是证明我存在过吧。很奇怪,我们往往无法从他人身上获得这种存在感,但在物品上却可以:亲手粉刷过的墙壁,亲手挑选回来的家具,一张一张拍下的照片,一样一样从外面带回家里的小物件,所有的时光都可以凝固在四四方方的小房间里,置身其中,我们心满意足,我们对彼此来说都无可取代。

身份、职业、关系,与他人之间的连接没有什么是不可取代的,所以我们如此喜欢与物品之间的关系,在短暂数十年的拥有里,我们相互独一无二。

当然了,一切都不如快乐更有说服力,每天看着手边的城市杯,开冰箱取牛奶时世界各地的冰箱贴固定着盖满世界各地邮戳的明信片,看书的时候随手夹进去的书签,或像此刻如数家珍,只觉得走过的路不虚幻,未来的路可期待,就是这种瞬间的只为自己而感到的快乐,就是收集所带来的全部乐趣。

当然此刻拥有的一切不会永远拥有,就算有天他们又将从我手中散开,没关系,我们短暂地彼此陪伴过漫长的一生,我满足过,专注过,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吧。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置身一场少数民族婚礼:致我亲爱的维吾尔姑娘

傍晚七点,乌鲁木齐忽然下起碎屑一样的小雨,我和多多同学加快脚步,在国际大巴扎门口过了安检,匆匆一抬眼,就看见了你发给我的宴会厅。那一刻,我的新疆之行才变得格外真实起来。我真的来了新疆,也真的是因为你要结婚了。

时间倒转回十年前,2007年的九月,你最后一个住进寝室,只剩下最后一张在阳台的桌子,以及门边的上铺。四年里,你的桌子上总有馕、干果和好吃的辣子,你也做了四年的关灯人,因为开关在你床头。

你的全名是苏比努尔克里木,你告诉我,克里木是爸爸的名字,你们本来有姓氏,后来又没有了,都是说不清的源远流长,后来大家就将爸爸的名字作为姓氏。更重要的是属于自己的名字,你说苏比是晨曦的意思,男孩用得多,努尔是光,晨曦微光,是充满希望的好名字。

大一的时候,课程很满,每天早上都要七点多起床,与我们以为的大学生活相去甚远。你总是第一个爬下床,“啪”一声打开灯,挨个敲床把我们叫起来。有时你凌晨起夜,见谁踢了被子,也都小心翼翼地给重新盖好,特别操心。

中考那年,你考上了杭州的内高班,就独自离开家,从广袤的新疆到了温柔多雨的苏杭,开始在陌生集体中学习独立生活,所以你总觉得自己独立得早,也习惯了包容照顾家里的妹妹,所以自觉开始照顾初次离开家人的我们。

我想我之所以喜欢拍照,大概因为照片与回忆很像,都是一帧一帧的片段,不知道哪一段就会被定格下来,哪一段就会消失于时间悄无声息的流逝中。我好难对别人描述苏比你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姑娘,漂亮,大眼睛,长发及腰,我们一起拍过的拍立得你放在办公桌上,同事说我们长得像,我听了很开心,感觉自己又漂亮了好多似的。然而更多的,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讲,能够讲述的好像就是一些非常微小的片段。

有一段时间,我生病,你每天帮我从食堂带饭回来,有人说又不是病得走不动了,怎么就自己不能去食堂了,你就生气,说病人就得好好休息,楼上楼下地折腾,一会儿好一会儿坏,吵吵闹闹的才会拖着不好,你们从来不生病的人根本不知道病起来的难受。你特别护犊子。

我其实挺粗糙的,从来不爱用香水,第一瓶香水是你送我的,你说香水又不是毒药,你就出门的时候喷一点,去陌生地方喷一点,都会觉得很开心的,不要那么排斥嘛。从那时起我渐渐接受香水,也找到了自己的香水使用法则,比如写字的时候,比如旅途中。

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去体育场跑步,那时候没有小确丧这种说法,现在想想,自己好像一直就挺丧的,但那时候不知道丧是丧,只是单纯地忽然觉得一切都没劲,跑完出了一身汗,坐在脏兮兮的看台角落,好像想了很多事,又好像什么都没想。你就一边给我打电话,一边跑下楼到操场一圈圈找我。说来特别没出息,我放下电话就哭了,有一种人是特别理所应当接受别人的好意,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我不行,我是另一种,对别人的好意诚惶诚恐,小心翼翼,也不知是不是上辈子做了太多坏事的缘故。所以那一刻觉得干吗要想那些有的没的,眼前的生活很幸运。

你常常从西门的新疆餐厅带烤肉包在馕里,回到寝室就被瓜分干净,那是我们觉得馕和烤肉最美妙的吃法。每次你去新疆办事处的餐厅和朋友聚餐,就会带一盒超级好吃的牛肉炒米粉,这次在新疆,我就一直在找好吃的米粉店。你找到一家很好吃的二节子炒面,是吃了会上瘾的那种好吃,我后来带从来不吃羊肉的圆圆去吃,她也吃得很开心。现在偶尔会突然想吃大盘鸡,想吃里面宽宽的面和沙沙的土豆,也会突然想吃碎碎的丁丁炒面。都是因为你啊,不然我的菜单上不会有这些新疆美食。

你很爱看书,看得慢,看得细,所以就自告奋勇成了我的第一读者兼校对,因为我很眼瞎,爱写错别字,自己反复看八百遍也挑不出一个错字来。那会儿,我写过的每一篇小说都要拿给你看,你就坐在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看,帮我改错字,看得高兴了就笑,看得憋闷了就拿白眼翻我,质问我干吗这么写,我喜欢看你特别情绪化的反应。

毕业后你在阿里工作了一段时间,做人事工作,我就打趣你说真是找对本行了,再没有人比处女座更适合整天和各种乱七八糟的表格打交道。我们还不那么忙的时候,每周你来我这里住上一晚,第二天中午一起吃东来顺的外卖,我好像拍了你不少刚起床时疯子一样的照片。

后来我们都越来越忙,我住朝阳,你住海淀,隔着30公里的距离和一天又一天的工作,你一直抱怨我说都多久没见面了啊,一说才恍然,竟然有三五个月的样子。北京这样的城市,好像被按下永远无法逆转的快进键,没怎么知觉,日子就过去了,囫囵吞枣,好像什么自己的事情都来不及做,喝了几次酒,吃了几顿饭,聊聊开心不开心的事儿,绕不开也说说工作、未来的计划。

我觉得所谓投缘,就是当你知道我正在做什么的时候,你说挺好的,快点做,一定可以的,而我听你说起一些游移不定的打算,我也坚信你该相信自己,你没问题。这个世界上劝阻的、讥讽的、看衰的,难听声音太多了,其实大部分人都分辨得出基本的对错与理智与否,所以听劝不过是以他人的声音来说服自己,不听劝就是决心已定不回头,谁说都没有用。而朋友,就是陪你往前跑,受伤了扶着你继续跑,跑不动干脆坐下来吃吃喝喝吹吹风,谁也不笑话谁。你就是我这样的朋友。

离开北京回新疆的决定很突然,连你自己也觉得很突然。离开前你到我家来,絮絮叨叨说你看你这厨房不知道收拾,你看你地多久没拖了,你看你卧室乱得还能睡人?然后就忙忙碌碌几个屋子打转全都收拾干净。我们去附近的回民餐厅吃饭,你一直叮嘱我要注意身体,写东西太累了多休息,要我让着点多多,也要多多好好照顾我,你老自黑说自己是事儿妈,总之就是从头嘱咐到了脚,语重心长的。其实你自己也有好多脆弱纠结的时候,你只是极少说罢了。

你离开北京两年,2015年秋天,我结婚,你飞了三千多公里从乌鲁木齐到北京,我们见了三次面,你哭了三次。第一次是婚礼彩排那天,我在酒店门口等你,你远远跑过来,一下就哭了。第二次是婚礼当天,你穿着专门定做的艾特莱斯裙子,漂漂亮亮站在仪式厅门口帮我迎宾,我说你好看,你给我撑门面,你忙了很久,婚礼上一开口你又哭了。第三次是我婚礼结束你很快就回家,我们在东四的起司家让多多给我们拍了几张拍立得,地铁站告别的时候,你跳上车,跟我挥手,车门缓缓关上的时候你哭起来,说“你要来新疆哦,一定要来”。

我总说,你快结婚啊,你结婚了我就去新疆玩儿一圈。

于是你就突然说要结婚了,新郎嘛,自然就是大学时我们都认识的新郎,没变过。

我说你怎么到跟前了才说呢,你说因为多多年初生病住院,现在好不容易康复了在恢复身体,怕多多去不了我走不开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我说我们当然要去啊,多多已经没问题了,而且,又是你的婚礼,你不要想那么许多。可是不考虑周全,又不是你了。

七点半,我和多多一上到宴会厅二楼,就看到身披白纱的你和小热一起在门口迎宾,我冲过去和你拥抱,和你最好的闺蜜卡米拉还有格娜拥抱。那些年,你们总是一起出现在寝室里,一起叽叽喳喳,跟我们开玩笑瞎闹。一定是老了,免不了要感叹那些那么真实又遥远的时光。

你哈哈笑着说:“你看我涂了多少粉啊,我手臂上都涂了,你快来跟我合照。哎呀,不要让多多那么辛苦给我们拍照了,你让他去坐着休息,你一会儿和我坐一桌哦,我挑的蛋糕点心都可好吃了。”我也笑,你真是,没变过啊。

你的婚礼,怎么形容呢,大概是跳舞跳到地老天荒吧。

歌手在台上唱歌,所有人都聚集到台下跳舞,你们一次次回到座位上休息,又一次次被亲友拉进舞池,大家轮番同你和小热跳舞,那么好看,那么开心。年轻人围在一起跳,留着胡子的大叔们腆着便便肚腩也围在一起跳得格外优雅,几轮下来依旧不尽兴,大家嚷嚷着要刺激,主持人与歌手也都极度配合,最后几乎变成蹦迪。

可是真的好开心啊,是一种完全得到释放的开心,小时候人们总说维吾尔族能歌善舞,这一次算是结结实实地体会了一把。这种跳舞的欲望就好像是嵌在骨头里,是与生俱来的,是听到音乐就会不自由自主手舞足蹈起来,跳着跳着烦恼也就全都甩开了。

特别羡慕,因为我们自己的传统是克制而压抑的,喜怒哀乐都是默默消化,羞于释放,所以不大能真的快乐起来。你们不一样,你们是活泼的,外放的,就像学校里每到晚上就会有藏族的同学组织锅庄舞会,在小广场上放着音乐,大家在一起热热闹闹地转圈跳舞,很多人被吸引着加入。我打心底里羡慕这种快意,看你的婚礼,就像看朋友们的聚会,特别随意,特别美好,是不用硬拗的诗意。

你看,我老是容易忧愁起来,反正你也习惯了。

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你跳到快撑不住,坐下大口大口喘气。明天我们即将出发去乌尔禾,你也要准备去叶城办最后一场婚礼,我多想在沙漠里给你拍一套婚照呀,只能等下一次了。

我跟你告别,和你们三个姑娘拥抱,我觉得开心,你们因为内高班从陌生人成了好朋友,以后也会在乌鲁木齐这个城市里继续做一辈子的朋友,而我更是因为特别小概率的机遇同你生活四年,那么有洁癖爱干净的你,能允许我爬你的床和你一起看电影,也是很小概率的幸运啊。

你记不记得,大一暑假军训,我们住在郊区的大通原由网铺,小青说夜里见了鬼,第二天她就病倒了。深夜我睡得正熟,忽然听到有人一直叫我,我一睁眼,就看见床边你睁着硕大的一双眼看着我,差点没吓死我,你可怜兮兮地说,我害怕,我能不能爬上来和你一起睡啊。

突然想起来,还是很想笑,你是我那么那么可爱的维吾尔姑娘,只想以后的很多很多年,我们还能无事常相见。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去一次冬天的海边:冬天到北方去看海

2016年的9月19日,我和多多同学第一次决定自驾到青岛,沿途第一站是北戴河。

初秋的北戴河,依然有潋滟日光、温热海水,以及肥美海鲜,而我记忆中的北戴河,却是座空荡的城,北风穿城而过,能把人吹出许多窟窿。

那是2009年底,跨年的那一天,我和哈尔滨姑娘彤一起伴着呼啸冷风走在空城一般的秦皇岛,所有店面都上着结实的大锁,路上没有一个人、一辆车,北方高大笔直的乔木伸着光秃秃的枝丫刺穿朗朗晴空。

那个季节的近海结满浮冰,冷到骨头直打战,彤说,哈尔滨的冬天,也不过如此,这里好像更冷一些。夜里十二点,我们坐在床上看湖南台的跨年演唱会,吃零食喝啤酒,洗完澡我帮她卷头发。回北京那一天,忽然下起了很大的雪,火车上有暖气,好像一下子回到人间。那天晚上我们都没有参加各自班级的元旦活动,而是跑到畅春园的比格比萨吃了一顿自助餐,坐在窗边看着雪花一直往下落。

美的路要走,艰难的路也要走,而有时它们其实是同一条路。

像走在盘山路,一面蓊郁,一面深崖,一样美好。

印象中最难的两段路,我都是和彤一起走过。

结识彤是在大学的辩论队,她低我一届,入队时不爱说话,总一个人缩在远离讨论圈的边角上,有些怕怕的样子。在激烈讨论中,她留给我的唯一印象,就是安静,特别女学生的样子。

学年辩论赛结束后,她突然给我发短信,说下雪了,有点难过,想让我和她一起去西直门外的天主堂。我竟然也没有去想她为什么要告诉我她不开心,为什么要我同她一起去,反正就是去了。

眼看着天主堂的尖顶,我们来回兜了好多圈,就是走不近那精致的哥特式建筑,索性就坐在胡同里的路边台子上看着那无法靠近的屋顶聊天。

那段时间,我们都不太快乐,听梁静茹的第一首歌《一夜长大》,就真的相信自己会在某个充满仪式感的节点上瞬间长大,所以我拖着她,走了些自虐的路途。

其一是爬野长城,我们从北京北站坐了绿皮火车到古北口,混在一群清华美院的学生里,跟着农家院的大叔走在黑漆漆的田间地头,进村住下。那时我们都不知道等在面前的是怎样一段无法回头的跋涉。

后来回想,一段旅途的艰难与绝望超过了我的想象,这是我所喜欢的。

危险与辛苦那么清晰地就在自己的脚下和手中,非常踏实。

出发前的夜晚,在农家小院里,有弯弯的月牙,和寂寞的小狗,我们坐在台阶上,想起中学时苏东坡的古文,说庭中月色,如花美景。

翌日清早,太阳还没升起,我们在小院里压水井,用清冽冰冷的水洗漱,坐着农家大叔的车到了金山岭长城脚下。毫无防备,在轻轻松松走过几个烽火台之后,眼前轰然一片废墟乱石,我们不太肯定爬过几段废墟,终于相信剩下的二十多个山头也不会再有后人修葺的痕迹了,而此刻,回头既可惜,又来不及,面对接近九十度崩塌的斜坡,我们叹了口气,一点点往下挪。

没有路也可以走,时间摧毁了城墙留下了废墟,沿着它的方向,只要向前走,就可以。

十个小时。从金山岭,到司马台,十几公里的跋涉。出发前,我们也查了很多资料,但是在网上几乎没有看到关于这一段路途的真实描述。这里几乎看不到几个人影,偶尔只有穿冲锋衣、持专业手杖的外国游人。

路途中最美好的相遇,是金发碧眼的姑娘伸出手,说:“are you ok?”

云层厚厚地堆积,天地之间,空荡荡的,好像不曾有人存在过。山里有自己的小气候,顷刻大雨落下来,雷声滚动,彤问,你害怕吗,我说不怕。心里始终踏实,因为我一直都知道,只要走,就一定能够走到路途的终点,总会有那样一个终点。所有的旅途就像所有的事情一样,无论好坏,终究要有个结局。

对毫无暴走经验的我们来说,要迈出的每一步都充满绝望,好在旅途尽头,星辰降生,坍塌的废墟,漫长的路途,层层叠叠的远山近峰,都变成了余生不想再重复,但也庆幸勇敢拥有过的回忆。

在这之后,我们又一起去看了冬日的北方大海。

也是坐了很慢很老旧的火车,究竟是被什么所鼓动呢?在万物休养生息的季节,偏偏要去海边跨年。似乎读到诗人多多写过《北方的海》,是的,是那位很知名的诗人多多,不是我的多多同学。诗里写冬日北方的海,说“大地有狼吞掉最后一个孩子的寂静”,从此我再也找不出描述隆冬更合适的句子。全诗都是长长的句子,参差错落,轮廓如同蜿蜒崎岖的海岸线,那时我便想,沙滩落雪,海面结冰,贝类生物尸骨堆积,阳光明媚地铺洒下来,“北方的海,巨型玻璃混在冰中汹涌/一种寂寞,海兽发现大陆之前的寂寞/土地呵,可曾知道取走天空意味着什么”,这诗人心中的情景,可以想象,却不能足够。

就这样,我们再一次无知者无畏地出发了。

横在我们面前的完全是一座空城,冬季的秦皇岛,北戴河。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按着编定的程序转换色彩,没有车辆亦无行人,信号灯失去了意义,却从不出错。笔直纵横的街道,两旁的建筑玻璃明亮,空空如也,挂着生了锈的铁锁。偶尔出现人迹,也是在翻修度假酒店的工人。

就如同是被人类遗弃的城市,这是未曾想到的状况。站在太过自由的街口,我们想,人类消失之后,大概便是如此这般吧。

空是彻底的空,冷也是彻骨的冷,走在荒芜的公路上,沿着海岸线,冬季的海风裹夹灰色弥漫的气息,灌入身体所有神经的末梢,阳光在沙滩上制造起温暖的假象,却丝毫加热不了冷冰冰的空气。

该怎样形容我们身侧冬日的大海呢?它不美好,却真实,是原始海洋的力量循环往复,在萧条的季节,继续着潮汐、洋流、生物群的运动。

沙滩落满前几天的积雪,海面结了宽厚的冰层,龟裂,风吹起海浪,再重重撞击另一种自己—浮冰。

这是万物休眠的时刻,是空调轰鸣、暖气管里水汽冲撞、以车代步的季节,因而,冬季的大海大概不属于人世。空荡荡的沙滩,海洋生物各种不规则的贝壳排成小路,海鸥在脚边清晰可见。天的颜色,阳光的颜色,近岸到远海的颜色,都不是人间的颜色。

衰草枯杨,衬灰蓝天色,归途中风雪茫茫。在北京站拥挤的地铁入口处观察落在彤书包上的雪花,结构是那么精致,那么细腻,每一朵都截然不同,却总在凑近观察的一瞬间融化解构。

冬天,到北方去看海,在灰色的季节看暖煦的阳光与静默而暗涌的潮水,多么美好,多么不可重复。

坐上地铁,我们恰好花掉身上的最后一分钱,两手空空回到寝室,决定去吃自助比萨。我不会忘记那顿普通的比萨,和那个不普通的、下着雪的晚上。填饱肚子的我,看着玻璃窗外的霓虹闪烁,还没从身上完全褪去的那段旅途,仿佛成了久远的幻觉。

可我们有时,就是需要幻觉,用重钝的刀子,来割冬日里麻木的自己,才好感受血液的滚烫,珍惜一顿饭的温暖。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自驾一次才痛快:北疆六千里路云和月

穿行荒野,与孤悬的白月亮作伴,眼前一片坦途,身后再无人群,窗外是野旷天低树,是呼啸的风或者深不见底的山涧。我们随处停车,并肩看陌生而壮阔的风景,或者一壶酒,或者一支烟,或者一句话,或者是绵长白昼,或者是无尽黑夜,没有相对妥协,只有绝对在路上的痛快。

我心里总有这样一段尚未发生的旅途,对此有很多很多的想象,没有本事驾车的我,和开车上班能在环路上睡着的多多同学,荒漠戈壁,烈日风沙,深山僻谷,虽不能像古人一骑绝尘,但若不能亲手开一辆车长驱直入翻山越岭,总归是一种遗憾,就好像喝可乐的时候少了冰块,过了夏天没有吃上一口西瓜,跑步的时候耳朵里没有值得一直循环下去的单曲,并不真的差了什么,但就是不足够。

2017年初,我们开始得并不顺利,几乎是第一天多多同学就开始生病,没过几天病情凶险地住了院,出院回来慢慢休养,四月份才算彻底好起来。这可能是个契机,在病床上度过一个又一个冗长夜晚,做一些重复而痛苦的梦,梦里醒来之后,他说我们这次去新疆,自驾吧。就这样,一直在我幻想中的旅途,我们在新疆实现了它。

飞机上,我第一次清楚看见连绵雪山,我扒着舷窗看了很久很久,那样深蓝色的天空,那样有棱角的山顶,又是一方我从未见过的风景。下了飞机,我们直接取车开往鄯善。300公里的路途,天山山脉一直绵延在路边,路上自在、空旷,经过三十里风区,经过黑如玄铁的矿山,经过酷热的火焰山大峡谷,那样密集的风车群,那样大块统一又反差巨大的色彩,那样一路开下去的广袤,都在我的经验之外,都是新鲜的、兴奋的。

从鄯善的沙漠开始,北疆一直在展现它的特别。第一次身处沙漠,第一次四面环绕翻不过去的沙山,沙山四下里温柔延伸,延伸到根本看不见的远方,有一种温暾的残酷。

日日面对大漠孤烟直的心,同日日面对小桥流水人家的心,一定是不同的。那些地域带给人的特征,无法抹杀,甚至深入骨髓。这样的地方,只想放下心里一切琐事粗糙地快乐,粗糙地打滚,高兴不高兴都不用修饰,只需释放。人生到底有什么大不了,那么多古国埋葬在这里,那么多人输给自然的残酷,如果明天荒漠淹掉城池,为什么不坐在废墟里,喝上一壶酒?

往吐鲁番去的路上,经过火焰山,多多提议走到山跟前。他说既然来了,我们就去摸摸这滚烫的远古岩层吧。那就摸吧,我心一横,就跟他一起顶着要把人从里到外烤酥掉的烈日走到光秃秃的山脚下,特别仪式性地各自伸手去摸了同一块山石。

山是时间,一层岩石一个千年,是压缩的时光饼干。有一个研究登山史的学者说,山是地球的历史书,是对时间更真实的记录,岩石的每一层,都是一段千万年的历史,那里可以读到一切。我甚至觉得,这是地质学啊,怎么可以有这么浪漫的说法?

因为不是盛夏,所以还不是吐鲁番葡萄丰收的时节,我们就去了博物馆看僵尸,傍晚又去了交河故城。古诗里说,黄昏饮马傍交河,虽然两千年过去了,这里早已滴水不剩。走在城中,白日里难以忍受的灼热已经消解,温度刚好,小小的微风也刚好,可以静下心来慢慢走,慢慢看,慢慢惊叹眼前的奇迹。

这片巨大的废墟像一个精致的迷宫,高墙深巷保存完好,看得出殿宇、官衙、民居、街市,还有寺庙神殿,布局工整,四通八达。走在重新铺就的石砖路上,想到两千年前,有人在这些窗口里生活,此刻应该是炊烟袅袅,大街上应该是熙熙攘攘,寺庙里的和尚或许在诵经,议事厅或许在开要紧的大会,士兵绕城巡逻,平静的一天又要过去。就这样一天一天地,两千年的日夜就过去了。

想到这一切,再看眼前,干净的月亮悬在残垣之上,时间带来的冲击几乎让人想哭,这样的情绪可真是毫无道理可讲。也许因为时间本身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它太玄妙了,是那种无法去思考的玄妙。

大概八点多的样子,我们想着景区也该下班了,就慢慢往外走。摆渡车把我们带回入口,工作人员说,停止售票之后,会慢慢等着游人全都出来再关门,不着急。

嗯,不着急,推远了来看,一切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瞬间。

和多多同学买了汉斯小木屋的菠萝啤在房间里喝,感叹了一下,岩石也好,干尸也好,废墟也好,我们今天看的,全都是时间呀。

在我们没有去到的南疆,茫茫旷野里,一定也有许多这样的故城遗迹,有许多旧市老街,而北疆则是越往北,越是人烟稀少,路上除了空旷还是空旷,无论是前路还是两边的车窗外,都是看得到尽头又根本看不到尽头的那种空旷。路上久久感叹,眼前的风景,就是活生生的“野旷天低树”,亲眼看见,才觉得再没有别的字,只能是这五个字了。

自然在北疆以北,有着不容篡权的统治力。

比如克拉玛依的魔鬼城。又是时间,两百万年前的湖泊,两百万年后光秃秃的风蚀地貌,淹没在水底,或者暴露在炎炎烈日与风力摧残下,两百万年,这是我们都没有机会去体验的变迁。日落前天空也是特别干净的蓝色,因为没有那么多驳杂的光线,所以魔鬼城的大石头们并没有展现出那种奇妙的红色来,但在一片片的土黄色里,还是能够看出丝丝缕缕的红色线条来,若是懂得地质的人,大概能够一层层为这些古老的石头翻译上好久。那些颜色,就是石头们的语言呀,它们会说话,只是我们读不懂。我不喜欢听自然景区里各种强行象形的那种介绍,就一路拍拍拍,一圈转下来差不多一个小时,已然能够听见风声在石头城堡间呜呜地凄厉穿行,若真是久远的古时候,有旅人夜晚途经这里,大概会觉得周围全是魑魅魍魉吧。坐在大大的石头城堡上,看着太阳一点一点落下去,北京时间九点半,日落后大约一个小时,天色才完完全全暗沉下来。置身其中,感觉自己也变成了时间运动的一部分,说不上来是不朽,还是速朽。

而过了魔鬼城,就是那个让许多人心向往之的阿勒泰了。

一路向北开去,原本干燥的沙土渐渐着了绿色,路越来越坦荡,云越来越低垂,不知不觉间水草丰沛起来,公路边开始出现草原,草原上有牧民随时可以挪动的毡房和小皮卡。云朵的稠密让人震惊,恍惚像内蒙古草原的景致,于是知道,我们是要渐渐开进哈萨克和蒙古牧民的大草场了。

抵达禾木需要开一百多公里,导航显示用时四个小时以上,因为全都是盘山路,限速四十,一座山一座山地绕上去再绕下来,绕着绕着就没有来路也不知归处了。

可路上的风景是那么新鲜啊,天也新鲜,山也新鲜,草木也新鲜。哈萨克牧民骑马放牧,烈日下依然将自己严严实实裹起来,跨在马背上悠闲地赶着大群牛羊穿过公路,散步一样地吃草。我们停下车静静等它们摇摆着屁股迁徙,不知牛羊有没有自己的烦恼,也不知究竟是没有烦恼更好,还是有烦恼更好。

也有好笑的,路上忽然遇见黑色野马在道路正中,近乎疯狂地跳舞一般抛撒自己的粪便,多多同学吓得一脚刹车下去,唯恐真是疯马该怎么办,好在它欢快地跳到了路边,放我们通过。又开了一阵子,见路中间有一只鸡,我和多多同学笑说这荒郊野外的怎么有只鸡在这里。结果车到跟前,那只拦路鸡振翅起飞,宽阔的臂展扫过挡风玻璃,我们才清楚意识到,那是鹰啊。

后来我同朋友们说,喀纳斯抬头就是鹰隼,朋友们表示,不会冷不丁就俯冲下来袭击人吗,我想不会,它们的眼里,大概根本就没有人吧。

路上偶尔也会遇到零星墓葬,四方围起来,里面栽种一棵绿树。

一百多公里的山路把我们绕进阿尔泰山里的图瓦人村落。当漫山积雪开始出现在眼前时,我忽然意识到,山是另一个世界啊,有自己的时序与气节,与外面的世界截然不同,不被影响,也不为外人道,是“洞口若有光”之后的那个地方,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那些被白桦树纵向铺满的远山,一层层密密丛丛,那样好看的线条感,就是我想象中阿勒泰的样子呀。山间洼地是初春,山顶是终年积雪的严冬,人与植物在当中,一点一点在四季里循环地走。

而星空在头顶,咫尺之遥,雪山在屋后,拉开窗帘就能看见深蓝夜空下白色的积雪。李白说“唯有敬亭山,相看两不厌”,我想敬亭山大概可以换成所有美好的山川。我坐在木桩上,裹着厚厚的围巾看雪山,看了很久很久。看到肚子饿了,被多多同学拖去餐厅吃饭。

因为地理位置,所以喀纳斯景区内的食物价格都是外面的三到四倍,禾木山庄的菜里竟然是方便面调料味,我吃着就笑了,还好后面的喀纳斯山庄完美拯救了一个吃货的满足感。

夜里我套上羽绒服和多多同学坐在雪山脚下看满天繁星,一眼就能认出北斗星。因为山庄里的位置不够开阔,还有一定的光源污染,所以没有办法拍摄星空和星轨,但没关系,就算冻得瑟瑟发抖坐在地面仰望星空,也已经足够。一张照片里,是眼前的风景、心里的风景,和那个瞬间的情绪,最后冻结在了一起,所以面对同样风景,不同的眼睛会拍下不同的照片,相同构图的照片里也会有不一样的情绪,而这些,都是有关回忆的密码,最重要的是再次看到这个瞬间时,能够想起最为私人的彼时彼刻。

在那个时刻里,想到自己身处阿尔泰山当中,觉得每一次把地图上的符号与名词走成眼前的一山一水,都有一种不真实的奇妙,而我恰好喜欢这种不真实,因为这是记忆力,为数不多的,最真实最清楚的时刻。

从克拉玛依开往禾木的这一天,真是足够漫长的一天,五百多公里,多多同学第一次开了地图上看起来绕成了一团乱麻的盘山路,我真的途经了悬崖,在山涧深深呼吸。

次日清晨,我们走过还未苏醒的村庄,牛群和骏马缓步踩着石头上半山吃草,原来牛会呼唤同伴,会等待同伴,会催促同伴,好像结伴散步的小学生,喂喂,你在磨蹭什么,还不快过来。日出时刻走过禾木河上的桥,也随着成群结队的家畜们上山,在山顶俯瞰禾木村全景,看雾气慢慢散去,看碧绿山坳里这么一点晨烟袅袅。

我很难想象图瓦先民们如何在这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们怎样走进来,又怎样走出去。

我们离开禾木的时候,正是阳光最好的时候,一切都好像在闪着光,白桦林、松林、河水、砂石地、村庄里的小木屋。我仍觉得置身于此,不可思议。

从禾木去喀纳斯的路上,我们生平第一次被陌生人搭了车,是个在喀纳斯工作的女生,因为淡季没有往来班车,她被同伴遗忘,所以不知如何回去,听说我们要去喀纳斯,就连忙来求助。于是60公里的山路上,听她讲了许多阿勒泰的故事,她说去年冬天被调到喀纳斯来工作,冬天进山,被白色的山中世界震撼,觉得自己不在人间。

是了,就是不在人间。在喀纳斯的林中步道慢慢徒步,拍下密林中川流而过的泉水,捡一只可以用来当作书签的松果,看平静的喀纳斯湖夹在嵯峨山间,阻挡视线的隘口总觉得有远古巨兽自水下缓缓潜行而来,那是一种不在人间、不可触碰的平衡。

夜晚我坐在地暖充足的房间里写稿,玻璃之外,气温零下,星光密布,忽然生出长居于此的念想,虽说大隐隐于市,可我贪心,若论隐居,还是要好山好水才可行啊。

离开喀纳斯后,我们又用了三天的时间,来到了靠近连霍高速终点的赛里木湖。镜子一样的湖水,大西洋暖湿气流抵达亚欧大陆的终点站,人们说它是泪滴,一点不过分。一天里不同时间,环湖不同位置,湖水都有不同颜色,共同的是特别平静。湖水彻骨的凉,在阳光下也不会融化分毫。

坐在湖边,心也变得和蔚蓝湖水一样平静,好像投石问路,也不会激起一丝涟漪,空空装得下天地,装得下冰川与湖泊,入世的心被瓦解得不剩分毫。这是自然的力量,是亘古时间的力量,是无法抵抗的力量。

我把手伸进刺骨的冰川水,像打碎一面镜子,照映出这一路疾驰而来三千公里的种种,两个人,一条路,不算孤独,也不热闹,经过的都是层层累积下来的时间。以往经过城市,哪怕面目再模糊,也总想走街串巷去街拍,残破衰颓,欣欣向荣,我都愿意用镜头按图索骥,可走到这里,我丧失掉对城市的一切迷恋,那些人工铸就的建筑、场景、生活,都在山川的对照下失去了所有的吸引力,是那么霸道,那么无处讲理。

当然,我依然还要拍拍屁股起身,去还车,去搭飞机,去结束这趟旷野之旅,回到自己的城市,会渐渐遗忘掉很多很多的末梢情绪,可我终究实现过这样一次旅程,穿行荒野,与孤悬的白月亮作伴,眼前一片坦途,身后再无人群,窗外是野旷天低树,是呼啸的风或者深不见底的山涧,我们随处停车,并肩看陌生而壮阔的风景,或者一壶酒,或者一支烟,或者一句话,或者是绵长白昼,或者是无尽黑夜,自然吞噬掉了我心里非自然的那一部分,那种感受,无法传达。

六千里路云和月,三十韶华尘与土,因为太短暂,所以更珍惜。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每年去一次海边:海洋拯救一切

2016年的初秋,某个残存暑气翻涌的夜晚,我和多多同学忽然决定去海边,于是第二天就真的开车去了海边,沿着北戴河、烟台、青岛这条线,披星戴月奔行在高速路上。

到那个初秋为止,我经历了一些特别的事情,有过一些说不上恰当不恰当的希望,也自然或多或少地失落过,有时觉得生活黏滞裹足不前,有时又有太多想法反而更不知从何下手,眼前的事情,做或者不做,都无法带来平静。每当这样的时候,我都会本能似的去寻找一个得以暂时离开的目的地,我深信一团乱麻的日常是无法因热切的渴望而解开的,解不开又何必沉溺耽搁,不如离开,跳过死结,一往无前。

出发前,我回头细想,才发现自己似乎每年都会去一次海边,也许只是巧合,也许是潜意识里的精心选择。2008年的夏天,我在渤海北岸,2009年我在上海,2010年的最后一天我在冬日秦皇岛,2011年我在厦门在深圳,2012年在广州在海南在巴厘岛,2013年在希腊,2014年在台湾,2015年在济州岛,2016年初在南太平洋,好像有意要沿着海岸线一点一点地走,也许看海真的能够解决我心里一切的问题吧。

在北戴河,我们住在一个海边的集装箱,脚下就是沙滩,连着亲切热闹的海岸,坐在落地窗边一面看海一面剥皮皮虾,还有蛤蜊和扇贝,空气里全都是咸咸的海水味。夜晚沿着海边散步,我穿了舒服的睡衣,把头发编起来,燃了两只小小的冷烟花,多多同学拍下一些照片。看着烟火在手中瞬息燃尽,漫过脚踝的九月海水很凉,竟然也有些微刺骨,城市灯火很远,大多时候我在那一岸,而此刻我在这一岸,这一刻不常有,但很重要。

自然去了海边的孤独图书馆和白色的小教堂,水泥外墙的极简设计,坐落在新开辟的海滩边,有人在里面写作,有人安静地看设计类图书,我坐在巨大的玻璃外墙边,向窗外看明亮的海面闪着光。

在附近寻得一处用心布置的咖啡馆,种满绿植和鲜花的小露台让午后时光不显得那么炎炎,我们拍照、看书、休息,静静等待太阳一点点西斜下去。

傍晚坐了跨海缆车去仙螺岛,我心血来潮玩旋转的空中秋千,海风正猛烈,我被吹得几乎无法呼吸,只有我一个人在玩。闭岛时我们再乘缆车回到南戴河浴场,遇到反向乘缆车上岛的人,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呆呆凝视前方,后来写的小说《孤岛游乐场》就是在那片刻的照面中,发了芽。

从北戴河到烟台,八百多公里,在落脚民宿的小院里,我们开两瓶粉象酒,在一只半岁大黑背的虎视眈眈下,用力把瓶子撞在一起。民宿的主人是园林设计师,买下这个海边的小院,亲手搭建起这里的一砖一木,角角落落都是设计者的用心。

我们在烟台跑了马拉松,看了殖民时期的老街区。历史就像地板上薄薄的灰尘,被风掀走,再来的人,找不见任何影踪,听不见任何声响。

我在猫空书店,坐在高脚凳上,面对窗外的大海,给朋友们写明信片,旁边有一只酣睡的猫。

再从烟台到青岛,胶东半岛北岸到南岸,海风从干爽吹成潮湿。这是我第三次来到青岛,这里的海风、老街、行道树,都属于记忆中不可消融的一部分,是永冻层一样的存在。可其实,八年后再来,这一片海在记忆中的样子已全然模糊不堪,和回忆里的画面无从对照。原来记忆往往并不如我们以为的那么可靠,它遗失或被篡改的速度比自己想象的要快得多。所以,凡发生过的,就永远不必当真,因为一切都不再有痕迹,只有最喜欢说谎的记忆。

也许是我出生在一个大半时间总在下雨的城市,所以我也喜欢其他一切爱下雨的城市,青岛也是一样。晚上在老城里吃了饭,从便利店出来忽然下起小雨,我们裹好相机走到中山路,雨渐渐大起来,于是钻进了街角的咖啡馆,坐在廊檐下喝一杯热咖啡躲雨,看着雨水一点点把路上的霓虹都融化,车灯交错着打过来,像冲洗了一池的油画颜料。

我说多多啊,其实很多时候,此时此刻的狼狈不堪,在时间都走了很久之后,会变成有点美好的记忆。他说是啊,记忆就是照骗。

同烟台一样,德占与日占时期留下的老建筑,早就被一个世纪的柴米油盐扫荡掉了所有的历史唏嘘,一栋百年老楼里住着几十年的街坊邻居,开满花的墙根挤着停不下的私车,黄墙红顶的老街区对面拔地而起卖点滨海的高档小区。有人想留住记忆,有人只管奔向明天,老房子就像北京的老胡同,拆与不拆,住与不住,尴尬中所谓念旧的忧伤,往往来自我们这些无关的外人。

可还是会有外人不断来到这里,毕竟,有谁会不喜欢看海呢?哪怕看海的心情并不同,想起的人也不同。

2002年夏天,我第一次看见大海。就是这一片海啊,那时候我是梳着两条小辫子的初中生,并不认识现在这个自己,也不会想到今天我又回到这里。十二年里,我并没有学会游泳,依然惧怕深沉水面,还是相信海底里有一个陌生世界,相信有些东西瞬息万变,有些东西永远也不会改变。

人们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各种各样的原因来到海边,再得到各种各样不同的安慰,之后再回到各自不同的人生中去。我们都看过眼前的这片海水,我们还会去看不同的海洋,我们都将继续一样也不一样的生活。

和多多同学一起看过很多不同地方的海,也看了不同的日出日落。在陌生的地方,跨越漫长的经度与纬度,遇见不同的风景与路人,看到的总是同样的太阳与月亮,以及循环不息的海水,对于短暂的一生来说,这大概是为数不多可以确定的永恒陪伴,毕竟江畔何年初见月,江月何年才初照人呢。

我从来都羡慕走上一段路就能看见大海的那种生活,无论是一座拥挤的小城市,还是一个朴质的小村落,人总会染上与居住地或多或少相同的气质,如果在海边,总有很大的机会成为爽朗而开阔的人。想一想,无论在生活中遭遇了什么,转身就能看到没有边界的海洋,日日与无穷相对,又能给自己系多少死扣呢?你知道眼前的海水才是这颗星球真正的大多数,而其中的世界你永远也不可能了解,我们是那么微小的少数,无论是对这颗蓝色星球来说,还是对时间来说。

所以,看一看海,就能解决掉我一切的忧愁烦扰,想不通的交给海浪,行不通的交给风雨,平息之后的时光,恰可以收拾好心情,转身回到丢不掉的日常里去。

我不知道下一次的旅途会去哪里,来年又会去哪里看海,生活中本来就有很多的意外,得到或者失去都不按照最理所应当的那条路来,而那些想不到,到了眼前,也都是寻常事。那些想不到的好事情,我们等着你们一一到来。

心理描写片段200字左右

和父母一起旅行:无梦到徽州

常被人问到的问题之一,是黄山好玩吗?黄山真有那么美吗?“黄山归来不看岳”是不是太夸张了些?“一生痴绝处,无梦到徽州”会不会用情太过?我虽然很想给出一个妥帖的答案,却只能如实作答“我也没有去过,问我不如问网络”。每每此时,提问者都万分惊讶,你这个安徽人居然没有去过黄山!

是啊,我一个地地道道的安徽人当真就没有去过黄山。人人都知橘生淮南,甚至连穿城而过的汤汤淮水,我也是在念了大学以后,才同朋友一起初次去看那条长河的模样,坐在往返南北两岸的轮渡上看夕阳渐渐沉堕水面,半江瑟瑟半江红。

或许我们都是如此吧,因为近在咫尺,所以总觉得去一趟易如反掌,因此大把假期都留给了万水千山的远方。有很多年了,常常接到妈妈的电话,说你什么回来,我们去黄山,为了和你一起去,我一直都没有去呢。其间也有过几次几乎就要去了,却因为天气一拖再拖,拖到不了了之。终于决定去黄山,是和多多同学休假在家,想到自己几乎没有怎么和爸妈一起旅行过,于是决定全家人一起去皖南转上一圈,于是第一站就放在了黄山。

驱车五个多小时来到黄山脚下,由后山拾级而上,每棵树都不一样,每片叶子都有自己的好看,十月底的秋天就写在每一片山里的叶子上。阳光一览无余地落下来,却并不炽烈,天空是稀释过的淡蓝色,那份晴朗简直就是用力许诺了翌日一定能够看一场漂亮的日出。

后山这一路有许多和松树有关的景点,然而对我这样的普通行人来说,并不很在乎这棵松树像什么、那块顽石又像什么,甚至觉得没有必要硬是赋予自然景观任何的人文意义。它们就是松树,是顽石,是一草一木,是一岁一枯荣,就在那里,日晒雨淋,春去秋来,变化之中有了此刻被我所见的样子,而我由衷觉得自然真是奇妙,和我们这些妖艳的人类就是不一样,就挺好。它们不需要像任何人造物,它们比人造物美上万千。

一家人说着玩着闹着也不觉得累,抵达光明顶时,那里已经聚满了等日落的人,算是惊鸿一瞥吧,在太阳倏忽掉落山崖间的短短片刻,我看到了它最后的光芒。当晚我们住在光明顶,夜晚就坐在山阶上看密林之上的夜空,星空真的是寂静又闪耀,星星是会眨眼睛的,只有在这样的山里才能看到。

次日四点多,我们裹上酒店准备好的羽绒服去静候日出。日出日落真的都是一个瞬间,天穹一点点被照亮,从漆黑变得模糊,星辰渐渐隐匿光芒,层层起伏的山脉开始隐约可见,好像淡墨晕染的山水画。刚刚跳脱出来的太阳也不那么炽烈,散逸出来的光芒更像是新鲜的橘色,照亮连片山系的向阳面。

无论相隔山脉还是海洋,无论我去得到还是去不到,那些天边或眼前的角落之上,升起又落下的都是同一个太阳。在等来日出的那一刻,在属于夜晚的寒冷被驱散的那一刻,我裹紧羽绒服,忍不住对着太阳脱口而出:“你好呀,老熟人,我们又见面了。”

有些风景,一定要亲眼看见,才觉得前人的描写所言不虚。那些被穷尽于高山日出的磅礴词语,也无法穷尽眼前这个不断重复却无法留住的瞬息。

我终于也在山顶看了一回日出,知晓了黎明前的寒冷,知晓了日出带来的温暖希冀,知道云朵之上,晨昏如何完成接替,知道周而复始,理所应然。

壮阔的美容易带来壮阔的悲伤,不像生活中一些细腻温柔的琐碎反而容易叫人开心,看完日出后用了很久才平缓了激动的心情,退了房去徒步西海大峡谷。说来也好笑,看过那么多次日出与日落,却每一次都会想哭。只是此刻,我没想到真正令我想哭的,是日落之后的那段下山路。

说到西海大峡谷,在山道未曾修整、缆车也未曾开通前,它算是藏在黄山里的背包客天堂,科考队也是1983年才真正探入这条大峡谷。

大部分徒步的旅人一般会选择从白云宾馆走到步仙桥,顺时针走完整个大峡谷,到缆车处搭乘地轨回到白云宾馆。这样一来大半路程都是在下山,对膝盖是不小的考验,但速度会快一些,脚力和体力好的,五个小时左右基本可以走完全程。

而我这个向来出门自带bug属性的人,必然是一不小心就踏上了逆时针的徒步线路。地轨缆车接近900米,坡度很陡,从前窗往下看像是一路俯冲下去。下到谷底之后,我们大概看了一下导览图,确定好方位,便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

一开始都是下坡路,所以我跑得很欢快,加之阳光那么好,密密层层的枝蔓绿叶间落下密集而明媚的光斑,整个人都好像谷底的流水一样被照得明晃晃。

一路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偶尔碰到反向跋涉而来的陌生旅人,也会相互打个招呼,彼此询问一下路况及用时,好在心里打个底,也会彼此鼓励一番,若恰好都是停下休息,便也多聊上两句。全程也被后面来的旅人赶超过两三次,有结伴的外国朋友,有年过六旬的老夫妻,有独自徒步的背包客,打北京来的40岁胖姑娘,说自己每年都要凭一己之力去爬一座山。

从谷底攀缘而上的石阶都非常原始,依着山崖靠人力一级一级凿出来,有的地方不甚分明,大多跨度不均,脚下始终要留意,坡度如此陡峭的情况下,如果真是下山,我可能真要坐在台阶上挪下来吧。上山虽累,但每一步都走得稳当。

老姚和多多同学身上分别背着零食和水,多多同学还挂着沉沉的相机。看到老姚坐下来休息时满头直冒汗,我甚至不可思议地问他,你怎么会累呢?问完才觉得自己傻乎乎的,可就是不愿意面对那个显而易见的答案,因为心里的老姚是哪里都敢去、什么险都敢冒而且永远不会累的超人,可面前的老姚说,我也50多岁了。

忽然很难过,因为老姚会累了,会要休息了,所以很难过。

六七个小时的跋涉与翻山越岭确实辛苦,也确实很狼狈,可是每一步的风景都不同,每登上一级粗糙的石阶都多一分成就感,喜欢拍照也喜欢被拍的我,这一路依然可以精神抖擞地拍下许多欢喜的照片。当然会流汗,当然会凌乱,可还是能在相片里留下轻快的样子,因为路走成什么样子,都是自己的选择,不是所有艰难的路就要走得难看,比起人生路来,翻山越岭也许更轻松一些。

何况,一路上可以听老姚一本正经指着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植物胡说八道,捡了一片红叶夹在手账本里,听小公主妈妈一路夸自己“我好厉害啊,我竟然能这样爬山,人生第一次啊,我真了不起啊”,被多多同学追着喊“你慢一点,你看那边,我再拍一张”,这就是最后留在相机存储卡里每一帧所携带的美好。世界虽广阔,人群虽如海,可最重要的,就是此刻一起跋涉谷底,又要一起逆袭回山顶的这几个人,几个人,就是我的全世界。

这真是美好的一段辛苦路,也是美好的一整天。

七个小时之后,我们终于行完西海大峡谷,开始由前山返程。如果说后山像是覆满了绿植的后花园,前山则雄浑浩荡,尤其是在傍晚,黄昏的天光衬托下,每一块山石都像有沉沉的呼吸,是活的。

就在我和老姚兴奋地规划着晚上到了宏村要吃什么时,下山的最后一班缆车在我们面前咔一声停运了,太阳也正当时地掉落下去。眼睁睁看着这无情的一幕,我们真是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事已至此,一家四口淡定地和迎客松轮番合影游客照,便开始徒步走下山的路。

保安大叔给了我们一个电话,说下了山之后肯定没有大巴了,晚上基本没人下山,如果门口没有黑车就打这个电话叫车下去汤口镇。谢过大叔我们就加快了脚步。

不知走了多久,天就彻底黑下来了。什么叫彻底呢,我觉得也只有在这样的山上才知道什么叫黑得彻底的夜晚。

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黑暗里除了星空和头顶山峰的影子,其余什么都看不见。山路也好,两旁的密林也好,都看不见,周围只余漫无边际的黑暗,黑暗成了唯一能够被看见的东西。

山道上一盏灯都没有,真的是一盏也没有,所以全程就靠我和多多同学的手机电筒照明,只能看见脚下的台阶,远处有什么一概不知。

三个小时里,我们就这样一点点往下挪,走上一段路碰到休息区,就坐下休息一会儿,喝喝水。哪怕是十年前,老姚大概都能背着我一口气跑下山,而现在,他背着书包,空着肚子,特别需要休息。真想假装自己看不见这些,看不见就不用面对父母正在老去的事实,曾经这只是个可能,现在却无法再逆转。

那一刻,我想我还要同他们一起去更多的地方,很多很多也不足够,因为哪怕用尽全力,在失去的那一刻,仍然只有遗憾,没有宽慰。

半路上遇到的唯一灯盏来自半山的一个青旅,有许多学生走来走去洗漱。附近有一个保安岗亭,在山里独自守夜,也是份孤独的差事吧。

事后小公主妈妈说自己其实非常害怕,害怕会有野兽和坏人从山路边蹿出来,我因此笑话了她好久。虽然很难说是她太过小心,还是我太过大意。

老姚说起他读书的时候,带着攒了半学期的钱,独自坐火车去泰山,从山下买了两瓶啤酒和一只烧鸡带上山,花重金住单人宿舍,摸黑起来在山顶看泰山日出。所谓的遗传,可能就是这么回事吧。

休息的时候我给一起暴走过金山岭废墟的朋友发去微信,说想起了金山岭的13公里,每一次作死都觉得人生好像有了一点改变,这种感受只要自己心有戚戚就好,并不需要多做证明。

就像一辈子只喜欢舒舒服服旅行的小公主妈妈,也觉得惨是惨了点,可是这种特别的经历还挺有意思,并装模作样地说人生嘛,就是要有异乎寻常的体验啊。

是啊,我们和别人说起的,我们若干年后想起的,可能总是这样狼狈却又闪着星星光芒一样的片段吧。而我可以更骄傲地说,这是我和父母一起冒过的险。

当晚,四个人拖着僵硬的双腿来到宏村,在月沼边的客栈吃老板娘做的晚餐,住在我精心挑选的民宿房间里。小公主妈妈对老宅里的民宿喜欢得不得了,坐在小小天井的秋千里晃啊晃不肯睡觉。

之后我们又去了塔川、木坑竹海、西递、呈坎、屯溪,所有的线路安排都是我出发前一点一点规划好,带着手写的行程本在身上,一项一项去完成。住的地方也都是挑选了我最喜欢的那一类民宿或者设计型酒店,什么好吃,什么好玩,我都一样一样地准备好,小公主妈妈对每一晚的住宿都格外满意。住在黎阳老街的时候,多多同学给我在客栈的阳光房里拍了一组照片,她看见了很喜欢,我们便一起给她认真拍了一组写真。

时光给她增加了一些皱纹和白发,可她还是我最标致的那个美人。我的美人妈妈,我的超人老姚,下一站,你们去清迈,站在马拉松的终点为我和多多同学鼓掌洗尘,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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