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禁止皆可为下一句

法不禁止皆可为下一句2014年2月24日有这样两条新闻,对照阅读别有一番滋味。一条是,新华网刊发20//www.58yuanyou.com14年2月11日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其中提到要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目前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清单,清单以外一律不得设ESwTbpU立审批事项。李克强总理强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条是,南京市湖西街众多商铺过年时贴的春联,突然被当地城管铲掉,引起商户不满。城管部门表示,正月十五之后,年就算过完了,除非经过审批,否则不允许继续张贴春联。

什么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和“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原由网无授权即禁止”。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自由),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

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原由网用手中每一份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以此审视南京市城管铲春联行动,其不正当、不合法、不合理显而易见。一方面,从城管的角度看,禁止商户正月十五之后贴春联,有法律依据吗?没有。没有法律依据,即意味着城管铲春联没有获得法律授权,没有法律授权就不可为,强行为之就是违法。同时,没有哪部法律规定老百姓贴春联还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所谓“除非经过审批”属于滥设行政许可,或者说是城管部门自我权力扩张,同样不合法。

另一方面,从商户的角度看,ESwTbpU贴春联是长期形成的民俗习惯,法律上不可能禁止老百姓贴春联,也不可能规定贴多久。既然“法无禁止”,老百姓就有贴与不贴以及贴多久的自由,哪怕有人不是在正月,而是在平常时候贴春联,只要他愿意,政府部门也无权干涉。在我国很多地方,铲别人家春联是很犯忌的事情,南京市城管有没有顾及这个问题?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简单粗暴?

有必要进一步给铲春联的城管讲讲“法无授权不可为”。铲春联据说是为了美化市容,即在城管部门看来,老百姓贴春联影响了市容。春联装点了节日气氛,老百姓觉得很喜庆,城管部门却厌恶之,那么请问:城市到底是谁的?美化市容究竟为了谁?“权力美学”为何总是一副高高在上、永远正确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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