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之池鱼的前一句

进入9月,接连发生的两起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9月1日,一则上海松江公安www.58yuanyou.com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制服抱娃女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一名抱着孩子的女性与民警发生争执。期间,这名女子用手推搡了民警,民警将女子绊摔在地,将其制服,但女子怀中的孩子也重重地摔在了水泥地上。

央之池鱼的前一句

9月2日,据成都商报客户端报道:8月30日中午,家住成都的邓女士下楼到超市买东西,顺便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原由网门遛(未给狗栓牵引绳)。在超市门口,当活泼的小金毛摇着尾巴朝一名小孩跑去时,被小孩家长一脚踹开。邓女士见状,上前理论,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邓女士全身多处受伤。

央之池鱼的前一句

尽管“暴力抗法”“野蛮执法”“不文明养犬”“暴打”等新闻事件的热点要素充斥在两起事件www.58yuanyou.com中,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但人们关注最多的是两起事件有一个共同点:无辜受到牵连的孩子和小金毛。

人民日报客户端以《松江警察事件:我们同情的是孩子,而不是蔑视警察权威的人!》为题,对第一起事件进行了评论。文章指出,“警察执法应当充分考虑被执法者的安全,特别是当被执法者带着婴幼儿时,警察尤其要行动谨慎,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安全。”同时,“要对蔑视警察执法权威的行为予以谴责。”“警察必须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作为执法的第一宗旨,公众应当依法配合警察执法。”网友也纷纷表示,“妇女和民警都有过错,只是可怜无辜的孩子”“孩子不应该当作违法的挡箭牌,当然执法不顾孩子安危也不对。”“支持警察维护执法权威!应该严惩阻扰执法者,只是稍微注意小孩,小孩是无辜的。”

而第二起事件中,孩子家长大人固然不对,但邓女士同样存在过错。《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大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引;避让老年原由网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原由网及时制止犬吠和攻击行人的行为。知名法律博主杨文律师认为,问题的焦点在于“狗主人眼里的狗和路人眼里的狗可能不是一条”。狗主人外出不拴狗,理由都是“我家狗不咬人”;但对于小孩或一些怕狗的市民来说,无论狗狗是否温顺,是否咬人,对他们来说都是恐惧的。

我国自古就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典故,比喻无辜被连累而遭受灾祸。在两起事件中,受到伤害的孩子和小金毛都是无辜受连累的一方,尽管涉事民警和动手打人的家长在行为上存在一定的过错,但作为监护人、同样受到伤害的两位女士,因为没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其他人造成的伤害,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央之池鱼的前一句

防患于未然,远比亡羊补牢更有意义。笔者也衷心地希望,类似“殃及池鱼”的痛心事件别再发生,因为无论是当事人本人,还是有良知的旁观者都伤不起。

(文/路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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