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法院开庭怎么说

导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医疗技术和水平不断提升,国民健康素质显著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医务人员法制观念薄弱,导致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发生,使医疗机构、患者和社会都遭受损失。在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普遍增强、法律知识日渐普及的今天,“医疗纠纷”也不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医患纠纷处理不当,不但给医方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危害,同样也给患方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和诸多不良的影响,因此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是全社会关注思考的问题//www.58yuanyou.com。今天的节目,我们就来聊一聊医疗纠纷中的哪些事。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河南信博律师事务所李璞律师,李律师是兼职律师,她是我市漯河医专的卫生法学讲师。

医疗纠纷法院开庭怎么说

主持人:我们怎么理解“医疗纠纷”?

李:医疗纠纷是民事纠纷中的一种类型,这类纠纷,是通俗的理解就是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行为对其造成了利益损害而产生的纠纷。

主持人:医疗纠纷和医患纠纷是一回事吗?

李:在大多数情况下,医患纠纷就是我们生活中说的医疗纠纷,两者的细微差别在于,医患纠纷侧重于表达民事纠纷中医方和患方的主体身份,强调纠纷是医方和患方的民事纠纷,比如下雨天的候诊大厅,因地面湿滑,一个前来就诊的患者摔了一跤,他认为医院没有尽到公共场所的安全义务,继而引发纠纷,这就是一起民事纠纷,是医院和患方的纠纷,简称医患纠纷。医疗纠纷强调的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

主持人:医疗纠纷案件,通常需要用到哪些法律法规呢?

李:前面提到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在医疗纠纷中同样适用。医疗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首先是医疗纠纷案件共同适用的《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我省制定实施的《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

再者就是基于医疗纠纷案件常常涉及一个或多个医疗行为的定性及认识问题,即对医务人员的资质及医疗行为是否合原由网理合法来进行法律判断,而这时需要用到的是具体的卫生法知识,卫生法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常规等。简单说就是每一起医疗纠纷注定要涉及卫生法学意义上的医学专业知识技能,进而对案件中的医疗行为进行认定。法律方面主要有《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等,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常规方面,均为针对特定的诊疗行为的法律要求,我在这里先不举例了吧。

主持人:发生了医疗纠纷,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解决?

李: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通常可通过三个途径予以解决。

一是自行和解。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一般由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中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代//www.58yuanyou.com表协商解决方案,具体的流程由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是第三方调解。经医患双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中立机构进行调解。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地的卫生和计生生育委员会(卫计委)等通过调解方式签订调解协议后,医患双方可持调解协议,向调解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共同申请就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保障纠纷的彻底解决以及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三是民事诉讼。医患双方也可直接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主持人:请您重点介绍一下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解决方式吧?

李:好的。我给大家重点介绍一下医疗纠纷诉讼流程。

此处所指的医疗纠纷诉讼流程,包括两种,一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从而向医疗机构主张相应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的诉讼流程,二是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存在拖欠医药费或者拒不腾退病房等违约行为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患者交纳拖欠的医药费或腾退病房的诉讼程序。无论是何种医疗纠纷案件,其诉讼程序大致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原告取证。即调查收集证据,如在医疗侵权案件中患者需收集整理与案件有关的病历资料并计算各种损失,为固定病例资料,患者有时还需要到相关医疗机构复制、封存住院病历已保全证据。

2.原告当事人起诉。患者去法院立案前,应依照法律规定撰写起诉书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只有一个被告应准备两份起诉书副本及其对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在立案后,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如案件有两个以上的被告,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在起诉时多准备一份起诉书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3.法院立案登记。对于符合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予以立案登记。医疗纠纷案件的管辖属于一般管辖,如在医疗侵权案件中,患者主张的是侵权之诉,则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如果患者主张违约之诉,则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如果患者起诉两个以上医疗机构的,则各个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患者可以在上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任选其一,提起诉讼法院据此立案登记。

4.原告交费。即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立案登记,并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原告开具预交诉讼费用的书面通知,如确有困难,无法交纳的,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用。

5.法院向被告送达诉状。法院受理案件后由立案庭将案件移至相应的审判庭审判厅,法官在收到案件后会依法将原告提交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连同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传票上标有开庭时间和地点)一并向被告进行送达。

6.法院开庭。在首次开庭前有时会组织庭前证据交换,但有时也会将开庭与证据交换同时进行。一般而言,第一次庭审的重点是明确原告被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被告的答辩意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称、辩称情况,法官归纳法庭调查重点及双方争议的焦点。由医患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举证、质证,由于医疗案件会涉及到医学专业问题,为完成举证,许多案件的当事人会申请对相关专业问题启动鉴定程序,如此,人民法院也会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确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事项。当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当事人的庭前准备情况,这一程序需要开两次,甚至多次庭审方才能完成。

7.启动鉴定。原告、被告各方当事人(一般指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由人民法院随机确定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鉴定召开听证鉴定会,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并经专家分析讨论后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作出后直接向作出委托的人民法院反馈由人民法院向各方当事人送达鉴定意见书。

8.法院宣判。一般法院在开庭后结合法庭的审理情况,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裁判。

主持人:打断一下,李律师你刚才说的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解决八大步骤进行下来,也就是咱们常说的一审审理结束吧。那如果当事www.58yuanyou.com人不服一审的裁判,怎么办

李:嗯。在这里要普及一个我国的法律制度:两审终审制。

主持人:什么是两审终审制?

李:民事领域的两审终审制度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它是指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主持人:您刚才说了医疗纠纷属于民事领域的纠纷,那么医疗纠纷中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李:上诉。如果一审法院宣判后当事人不服裁判,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可上诉的裁定书送达之日,十日内通过一审法院向人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未在法定期间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二审案件,经过上诉法院审理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结论。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如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主持人:那www.58yuanyou.com当事人拿到生效判决,意味着什么?

李: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负有履行义务一方未履行生效判决的内容,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主持人:李律师,就医疗纠纷您在这里还有什么想给大家说的?

李:好的,主持人。我想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医疗机构是救死扶伤的机构,医务人员是一群为我们的健康保驾护航的人,我们要尊重他们的付出。同时,依法维权也是我们理性的选择,一旦出现医疗纠纷,请大家不要主观臆断、随意遐想,甚至做出“医闹”等不可取的违法行为,律师是您工作生活的好帮手,在您遇到法律问题时,请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谢谢大家的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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