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回迁房怎么写

原由网 导读:G女士和L先生本是夫妻。拆迁协议签了之后,G女士与L先生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前,户主是L先生,拆迁协议都是L先生签的字。拆迁办选房号时,也没有联系G女士。近日,G女士听说L先生正在计划出卖回迁房。她着急了。因为,她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需要抚养,没了回迁房他们将无家可归。面临这种情况,G女士和儿子还能拿到回迁房吗?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结合案例,为大家讲解拆迁协议签字后离婚,分割回迁房的维权思路。

基本案情

2000年,G女士与L先生领证结婚。夫妻感情尚可,G女士将户口迁入L先生家中,参与修缮并居住在L先生建的宅基地房屋中。婚后,双方生育有一子一女,生活平静。

2011年,G女士所在的村庄面临拆迁。L先生作为户主,负责办理拆迁手续。拆迁办登记了L先生家庭4口人的户口情况。根据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实施www.58yuanyou.com办法》,L先生选择“按人口置换面积”的回迁方式,并与拆迁办订了《房屋拆迁协议》。

2019年,拆迁办与L先生确定了4套回迁房的房号。

2020年,G女士与L先生夫妻感情不和,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判决,儿子由G女士抚养,女儿由L先生抚养。但是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并未对拆迁补偿款以及回迁房进行分割。法院也未对此部分财产的归属予以裁决。

2021年,L先生即将取得4套回迁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G女士打听到,L先生正在对外转让该4套回迁房。

回迁房对G女士和抚养的儿子来说非常重要。在这种情况下,G女士是否有权利阻止//www.58yuanyou.comL先生对外转让回迁房?G女士及其抚养的儿子应该如何做,才能依法取得回迁房的所有权?

离婚时回迁房怎么写

律师分析

被征地农民,都有取得拆迁利益的权利!

首先,《土地管理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这里,符合“被征地农民”这个认定条件的,都有依法取得拆迁利益的权利。“被征地农民”一般就是指户口在本村,具有宅基地、耕地、林地等土地使用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个条件具有(1原由网)身份性;(2)福利性。

其次,《民法典》第29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www.58yuanyou.com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在拆迁过程中,户主可以代理家人与拆迁方签订拆迁协议。严格意义上讲,户主应与家人签订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交给拆迁方备案。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应为户主及家人按份共有。

本案中,拆迁办在登记过程中,就已经对G女士及其儿子符合“被征地农民”的身份予以确认。在《拆迁安置实施办法》中,G女士及其儿子也符合安置条件。在此情况下,对于G女士及其儿子的回迁房利益,并不因为仅L先生签名而被剥夺。

由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先后通过向拆迁办、L先生发律师函、申请书等方式,要求拆迁办等部门暂停回迁房的办证程序。同时,代理G女士及其儿子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分割拆迁安置补偿利益。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本案律师对该拆迁项目的《拆迁安置实施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如果符合“被征地农民”的法定条件,但拆迁方在拆迁安置方案中予以排除的,这样的委托人仍然可以取得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因此,农村老百姓认为补偿安置被侵犯了,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全面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充分把握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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